從云南省發展改革委6月定時定主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了關于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的要求后,云南省通過兩次降價,目前在已公示降價文件的23個省份中,云南降價幅度排全國第一,電價水平也處于全國最低。
云南省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綜合處處長郭金華介紹,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的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作出了統一安排部署。據此,云南省發展改革委下發了《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文件的通知》(云發改物價〔2019〕335號),出臺了第一批降價措施,要求從2019年7月1日起,將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由16%調整為13%后,省級電網企業含稅輸配電價水平降低的電價空間8.8億元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4.6分。
5月29日,按照國家的降價口徑和要求,云南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文件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19〕454號),出臺了第二批降價措施,要求從2019年7月1日起,將一般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每千瓦時降低8.7分。同時,為支持“綠色食品”產業加快發展,對省級農業專業化產業園區執行一般工商業的農產品加工用電,暫按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50%執行,直到2025年底。
兩次降價后,云南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累計降低0.133元,降幅達到21.89%,超額完成了《政府工作報告》設定的降價目標,按目前電量計算,每年可減輕企業用電負擔26.2億元。目前目錄電價為:不滿1千伏、1-10千伏、35千伏三個電壓等級的價格分別為0.4745元/千瓦時、0.4645元/千瓦時、0.4545元/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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