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交通運輸部發布《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三次修訂,修訂內容主要圍繞維修企業“經營許可”改為“經營備案”。具體的執行細則,以及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表出爐。
早在3月,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次修訂,條例中涉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由審批制到備案制執行法規。
從政策推進歷程來看,這是從行政法規落實到部門規章。《條例》是行政法規,《規定》是部門規章,后者在前者的基礎上進行修改。
《規定》一定程度上可以稱之為維修行業的根本大法,無異于“尚方寶劍”,此次修訂意味著取消維修資質落地了。
政策變化
此次修訂,對比原版、修訂細則,有五個方面的變化,需要汽修從業者重點關注:
1、《規定》第二章名稱“經營許可”修改為“經營備案”,并詳細規定了備案執行細則。
經營者在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后,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交《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表》,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備案要求的,應當場或者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書面通知備案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表
2、從事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服務的,其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應先完成備案。
3、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應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后六個月內,向社會公布其生產、進口機動車車型的維修技術信息和工時定額。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于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的規定執行。
4、“汽車電子健康檔案系統”修改為“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
5、建立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認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黑名單,具體辦法由交通運輸部另行制定。
政策解讀
在《規定》修訂內容,總結了以下四個亮點。
第一個亮點:進一步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第二個亮點:推動高端業態的發展。
第三個亮點:加強重視環保。
第四個亮點:監管手段創新。
行業人士認為第四點是最大的亮點,也是能夠落地的。為什么這么說?原來市場監管,主要是圍繞著經營許可證合法不合法,就是看你有沒有證有證了?有證了好像就有一個免死金牌一樣,其實這個是不合理的。
改成備案制以后,有三個方面的監管手段加上來了。我覺得這是推動事中事后監管有力的保證。
1、大數據監管。
《規定》里將汽車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的重要性,提到了很高的地位。而且維修企業怎么去實施檔案,也有具體的表述。
2、信用監管。
新的《規定》里提出,對維修企業和從業人員都要建信用檔案,這就是一個很大的突破:它不光是針對企業了,所有的從業人員,包括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都要建立信用檔案,可以說信用監管的力度就非常大了。
現在失信者寸步難行,一旦失信了,你在很多方面都會受到聯合的懲戒和制約,那就是一種威懾,包括它還要建立相應的黑名單。
3、按照標準進行監管。
取消許可證以后,新的《規定》里面到處都在提供標準。現機動車維修用16739的標準;摩托車,用18819的標準等。
它就是把標準的作用提到了更高的地位,整個從大數據監管到信用監管到標準監管,監管手段創新了,這個機制更加有效,而且更加適合事中事后監管的政策方向。
行業會迎來洗牌?
對于《規定》實施,行業呈現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備案制實行以后,汽車維修行業的數量會激增。它放開了,開店門檻沒那么高了,都可以進入這市場,尤其是跨界的資本進來,會造成維修企業的數量激增。
還有一部分專家認為,取消備案制以后,維修企業的數量會減少。首先大環境不好,新車銷售負增長,汽車維修頻次下降等各種因素疊加,會造成一些無利可圖的,掙不到錢的企業會自動退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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