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日15時許,馬廠湖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有人匿名報警稱在高新區馬廠湖鎮后桃園村一廠房倉庫販賣假機油,要求民警前往處置。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達現場。
辦案民警到達后發現,現場存放有大量假冒品牌的潤滑油,以及灌裝潤滑油的設備。鑒于案情重大,馬廠湖派出所主要負責同志立即向分局主要領導進行匯報,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示經偵大隊會同馬廠湖派出所要全力以赴,盡快查清案件事實,抓捕犯罪嫌疑人。
因案情重大、涉案金額極高,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樸同志親自掛帥出征,迅速帶領經偵大隊偵查人員及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并現場指揮案件偵破工作。經偵大隊會同馬廠湖派出所按照各自分工立即分線開展案件取證工作。一路人馬通過調查走訪、軌跡追蹤和架網守候對犯罪嫌疑人的地理位置進行確定。一路人馬對假冒品牌潤滑油的銷售渠道和銷售數量進行全面梳理。經過大量的工作終于掌握了充足的證據,經報請領導批準立即著手進行立案偵查。當日下午辦案人員兵分三路、果斷出擊,一舉將涉案犯罪嫌疑人石某、丁某、熊某抓捕歸案。
經依法查明:自2015年4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熊某龍(男,30,蒙陰縣人)經營臨沂昆騰經貿有限公司期間,先后雇傭石某、丁某、熊某等人,在臨沂高新區馬廠湖鎮無梁殿村、后桃園村先后租賃廠房倉庫,購進潤滑油原油及空油桶等原材料,印刷假冒品牌潤滑油商標,采用抽油泵灌裝等手段,假冒“昆侖”、“太陽”、“比澤爾”、“漢鐘”、“復盛”、“約克”、“開利”、“冰熊”、“出光”等十余種品牌潤滑油進行灌裝生產銷售,先后將其假冒潤滑油銷售于山東、河南、湖北、廣東、上海、山西等地,銷售涉案總價值500余萬元,非法所得100余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丁某、熊某已被高新警方刑事拘留,主要犯罪嫌疑人熊某龍于9月4日下午被捉拿歸案,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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