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名義,聯合約談滴滴出行、首汽約車、神州優車、曹操出行、美團出行、高德、嘀嗒出行、哈啰出行等8家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蔡團結表示,此次是提醒式約談,旨在聽取平臺公司意見建議,共同為交通運輸新業態規范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并對各企業的安全生產、維護穩定等工作再提醒再督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對于順風車,約談指出,順風車要真“順風”,從事順風車的平臺公司要嚴格遵守順風車管理有關規定。一是相關平臺公司必須嚴守安全底線,要做好上線車輛技術性能和駕駛員背景的審核和動態監控,保護好用戶個人隱私,從源頭上保障安全。二是建立完善乘客快速響應處理機制,及時有效處理突發應急事件,特別是涉及安全的突發事件,平臺公司承擔安全事故先行賠付責任。三是要符合順風車本質,必須以駕駛員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事先發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擬合乘人員選擇合乘車輛。順風車行為必須不以營利為目的,僅與搭乘人員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四是嚴禁以順風車名義從事非法營運,對每車每日的合乘次數要有一定限制,符合所在城市的交通出行常理。
近期,一些聚合平臺出現接入不合規的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司機,以“聚合”的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經營等新問題。對此,約談指出,要科學界定聚合平臺各方責任。聚合平臺要加強對接入的網約車平臺公司經營資質的審核把關工作,并督促網約車平臺對車輛和司機從業資質嚴格把關,共同承擔起安全保障責任和解決乘客投訴的兜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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