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市市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消防三個部門聯合在紅嶺片區對一批含有二甲醚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氣進行集中銷毀。有關部門表示,將繼續加強對液化石油氣中充裝二甲醚、非法經營液化氣、以次充好缺斤少兩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檢查。
據了解,該批銷毀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氣共32瓶,是近期由市市政管理部門燃氣處的工作人員在萬秀區南堤路一家無證經營的黑窩點查獲的。經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驗,該批液化石油氣存在缺斤少兩現象,更重要的是液化氣中含有高達49%的二甲醚,有重大安全隱患。為此,市政部門對違規經營者實施了行政處罰,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經營液化石油氣和私自倒灌液化石油氣的行為,并決定將32瓶充有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公開銷毀。
市質監局有關負責人說,二甲醚是一種化工原料,對液化氣罐的配件有腐蝕性,容易導致液化氣鋼瓶閥門密封圈失效漏氣,嚴重者會造成爆炸。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明確規定,不準在民用液化氣罐里充裝二甲醚。但我市目前還存在一些非法氣站及經營者為降低成本、牟取利益,不惜在液化氣中代灌、充裝二甲醚向市民銷售的情況。市燃氣處主任何志豪表示,我市大約有10萬戶居民使用液化石油氣,現有六家正規經營企業向市場供應液化石油氣,開設有79個合法經營站點。
有關部門提醒,為保障用氣質量安全,市民應選擇到經質監部門檢查合格的正規液化氣充裝企業及經營點購買、更換液化氣,必要時可要求其出示充裝許可證及液化氣經營許可證。有關部門也會繼續加強對非法代灌、充裝或經銷混雜二甲醚液化氣、違法充裝經營超期未檢液化石油氣鋼瓶、利用鋼瓶倒灌液化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聯合執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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