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數據,去年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達到113次,召回缺陷汽車320.3萬輛,同比增長75.3%。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共收到汽車產品投訴信息9640起,同比增加9%。分析指出,汽車召回數量及次數的大幅增長,與消費者對汽車質量的關注以及國內法律法規的完善有密切聯系。其中,去年10月份國務院正式通過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
統計顯示,我國去年全年實施的汽車召回113次,召回缺陷汽車320.3萬輛,比2011年增長75.3%。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共收到汽車產品投訴信息9640起,比2011年增加9%。其中動力傳動系統投訴信息最多,共3449起,占35.78%;其次是發動機,共2065起,占21.42%;電子電器投訴為987起,占10.24%,位居第三。并且,消費者通過12365投訴舉報的案件中,汽車及其配件投訴增加,投訴總數量較2011年增加18%,呈迅速上升趨勢。
去年10月份,國務院正式通過《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召回條例的法理“升級”,也加大了對拒絕汽車召回的懲罰力度。隨后。在不到2個月的時間里,車企宣布召回的數次明顯增加,從10月30日至12月30日,共有17起召回事件,包括馬自達、鄭州宇通、上汽乘用車、一汽豐田、曼恩商用車等,召回數量達到了44萬輛。
與之形成明顯對比,截至2011年底,我國總共有4491家汽車生產企業,包括整車制造企業3551家,改裝車制造企業940家。但在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完成汽車召回信息備案的制造商僅有331家。部分品牌車型自進入市場之后,從未實施過相關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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