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央電視臺對奔馳、寶馬等豪華汽車車內存在異味、車內空氣污染嚴重等問題的報道,包括南京在內的19城市消協日前表態:為消費者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駕乘空間是汽車生產廠商必須承擔的責任,汽車生產企業尤其是跨國企業不應該“區別對待”中國消費者。
消協指出,汽車生產企業不能對消費者尤其是消費者群體提出的訴求,采取視而不見或避重就輕的態度。即使相關法律法規沒有明文禁止某些有害物質的使用,企業也應保證它的產品質量是安全的,而不應該以此為由推卸責任。
消協同時認為,車內空氣污染的“禍根”一般是在車輛生產過程中“種”下的,汽車生產企業應對車內污染治理承擔第一責任。同時,相關部門也應從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推薦性標準《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上升為強制性標準;另外,有缺陷的產品應采取強制召回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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