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產品符合標準,一方面則是車主不斷的投訴;一方面是國外停止使用,一方面是國內并不存在缺陷。那么問題出在哪里呢?
自“3·15”以來,汽車質量問題一直是外界關注的焦點,從大眾汽車DSG變速箱的問題,再到國內豪華車三巨頭“ABB”車內空氣異味,都直接刺激著消費者的神經。
事情被曝光已經有一段時間,現在回過頭來看,遭曝光問題的案例中,均不是第一次被外界披露,而是已經存在一段時間。其中,最為關注的大眾汽車DSG問題,在去年3·15期間就已經被報道,部分車型存在抖動、動力中斷的現象;而早在2010年,國內便出現了第一起因DSG問題的投訴。再看奔馳的室內空氣異味問題,去年也被熱炒了一輪,但還是不了了之。
可以說,車企在被媒體曝光之前,均已經知曉問題的存在。那么,為何企業一直堅挺著不實施召回呢?去年,大眾汽車關于DSG問題,則表示這不是技術缺陷,只是通過延長保修時效減少了外界的疑慮。為何一年之后,DSG問題的性質便發生了根本性改變?
從根本上講,這是企業逐利的一種行為,在品質質量出現問題之后,盡可能的小規模處理問題,避免問題的擴大化,以減少相關損失。在這里,不再去對企業行為進行評論,現在最關鍵的是,如何從根本上去杜絕此類事件的重復發生。也就是說,國內的法律法規如何才能迫使這些企業,在發現問題之時便要實施召回。
最為明顯,在汽車室內空氣存在異味中,奔馳(中國)發布的聲明表示,中國生產的奔馳和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一樣,使用的是同樣的進口阻尼部件,公司將對節目反映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而在此之前,曾表示產品符合中國相關標準。
一方面是產品符合標準,一方面則是車主不斷的投訴;一方面是國外停止使用,一方面是國內并不存在缺陷。那么問題出在哪里呢?為何一個頻遭投訴的產品,卻是一個符合標準、能進入市場銷售的產品呢?
做個設想,本次遭曝光的汽車問題只是冰山一角,汽車作為一個高技術性產品,如果車企在消費者看不見的零部件領域使用較低成本的材質,那后果會是如何?在這里,暴露了國內關于汽車質量“標準”的嚴重缺失,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缺位。
只有相關標準以及法律法規的健全,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而不能靠運動式的模式,突然間刮出一陣猛風去肅靜,更不能只依靠媒體的逐一曝光來實現最終的監管。
確實,從最近兩年情況來看,我國加快了關于汽車領域的立法力度,包括今年汽車召回制度的升級、汽車三包政策的出臺、國內碰撞測試標準的提升、以及乘用車空氣質量參考標準等。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依舊遠遠落后于國內汽車市場的發展。
就以車內空氣質量標準來看,國內只是一個參考性標準,對車企來說毫無約束作用。并且,其采用的參考值,相對于發達國家標準來說,還有一定的距離。同樣還有關于兒童安全的安全座椅的相關法規等。作為一個高速發展的汽車市場,隨著汽車社會的到來,相關法律法規也需要加速建立與完善,保護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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