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一男子薛某以低廉成本購來普通潤滑油,然后通過假冒的名牌潤滑油包裝商標進行“改造”后,一路銷往蘇、浙、皖、滬及山東等地,短短半年內,薛某就非法牟利77余萬元人民幣。13日,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判處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7年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
據了解,2012年7月4日,無錫公安機關在抓獲被告人薛某時,當場就查獲了已制成的假冒品牌的摩托車機油6000多桶,各類摩托車專用機油商標20余萬份,以及灌裝機、封口塑料桶和紙箱等大量制假裝備。同年8月,北塘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批準逮捕了薛某。
薛某落網后交代,其主要是通過電話及互聯網從山東等地訂購各種假冒商標及包裝輔料,然后在無錫購買普通潤滑油進行灌裝,按客戶要求貼標后銷往江蘇,上海,浙江及安徽等地。
根據無錫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被告人薛某生產的潤滑油確系假冒偽劣。北塘法院法官審理后認為,薛某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故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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