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信陽的滬陜高速入口處,2公里路段內分布著中石化的4座加油站,其中一座建成至今未啟用。每座真實成本200萬元左右的加油站,經過一系列精巧謀劃的虛報,在中石化河南信陽分公司的預算賬簿上,搖身升值到800萬元以上。中石化類似的許多成本“虛高”的加油站,密布在信陽境內。
以上是信陽實名舉報人的描述。經該舉報人與地方司法機關的合作,中石化河南信陽分公司經理張華、與其“深度合作”的商人胡應明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及行賄罪被起訴,2012年12月,案件一審開庭判決罪名成立。
張華案并非個案,其暴露出的中石化成本失控問題,已遠非“跑冒滴漏”那么簡單。壟斷的權力,加上內部管理的疏失,龐大而豐腴的市場,儼然成為一場私人的饕餮盛宴。
中石化“掮客”
胡應明出生于1968年,原籍信陽潢川縣,他的掮客生涯始于13年前。
2000年,胡應明還是信陽市的一名個體出租車司機,他的岳父是信陽石油系統退休人員,通過其岳父家的關系,胡與中石化河南信陽分公司經理張華熟稔了。
據舉報人李洪嚴透露,2000年前后,胡應明物色其老鄉合伙建設加油站。由其老鄉出資,胡負責運作中石化關系,建成后整體打包出售給中石化,獲利由雙方對半分成。2000年,位于信陽潢川縣仁和鎮北側的第一座加油站建成,第二年,雙方又在潢川縣白店鄉106國道與滬陜高速入口建成了第二座加油站。
李洪嚴還透露,兩座加油站運營一年多以后,分別以198萬(仁和鎮加油站)和398萬元(白店鄉加油站)的價格出售給了中石化河南信陽分公司。
故事的開端就有著不尋常的時代背景,當時正值中石化集團公司組建不久,不僅面臨中石油的競爭,還面臨著2004年全面開放成品油市場的壓力(世貿協定)。兩家壟斷企業都大力擴張其銷售終端。
據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知情人士介紹,上述胡應明與中石化的合作模式在以前很常見。建站前,投資人就與中石化相關單位簽訂意向收購合同。投資人負責征地、建房舍,加油機等設備由石油公司提供。建好后,投資人打石油公司牌子,進石油公司的油,若干時間后由石油公司收購、自營。這確實是一種“深度合作”,胡應明的合伙人辦理兩座加油站的土地使用證時,就直接辦到中石化名下。
“當時成品油滯銷,某些好地段中石化拿不到,又想多賣油,便高價收購加油站。一個地段好的價值50萬的加油站,能叫價叫到500萬。”上述知情人告訴本報記者,“民間建加油站轉手倒賣現象很普遍。”
2002年3月,中國青年報報道湖北省現有違規建設的加油站195座,違規經營的加油站287座。違規建設的加油站中,相當數量的不是為了經營,而是為了轉手倒賣……一般規模的加油站建設費用在200萬元左右,但是通過幾級倒賣,最高可以賣到1800萬元以上。巨額利潤誘發了興建和擴建加油站的熱潮。僅武漢市南大門107國道上一段5公里的路段,就密布了15座加油站,平均每公里有加油站3座。
能賣到這么高的價格,除了真實的市場需求之外,不得不令人懷疑民間與國企收購方的勾兌可能。
據知情人透露:“仁和鎮加油站198萬的收購價,胡和合伙人實際得到了178萬,其中的20萬給了張華做回扣;白店鄉加油站的收購價,雙方實際所得是360萬,給張華的回扣是38萬元。”胡應明與中石化河南信陽分公司完成交易后,將上述兩座加油站的所有賬冊全部焚毀。胡應明的掮客生涯也從此開始。
加油站成本失控
在信陽市羊山新區滬陜高速入口處,2公里的路段上,4座中石化加油站分列在道路兩側,其中一座“洋河二站”從2006年建成至今沒有投入使用。
據當地人介紹,洋河二站對面的一座加油站去年下半年雖然啟用了,但也是車流稀少。1月15日,記者在該加油站站立的十多分鐘期間,沒有一輛車過來加油。
與上文提到的收購模式不同,據李洪嚴介紹,這四座加油站是委托模式,中石化河南信陽分公司與胡應明為法人代表并控制的公司簽訂委托建設合同,前者支付后者建設工程款。
“每座加油站實際的成本是200萬元左右,但中石化河南信陽分公司支付的成本在800萬元以上,四個站加起來共花了3000多萬元,”李洪嚴告訴記者,“為什么這么高?原因就是預算造價,虛報了工程款。”
李洪嚴介紹,虛報的開支項目包括:挪動高壓線、地下電纜;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賠償、樹木賠償、遷墳的賠償;土地整治(填平土地)費用等。
李洪嚴還表示,“比如,征用土地上根本沒有高壓線,胡上報說要挪高壓線,費用35萬;土地上根本沒有多少樹,都是稻田和荒草,胡上報一畝地有400棵樹,一棵賠償400元,這樣一畝地下來,光樹木賠償就是16萬元;地里面根本沒有墳,他找幾個農民簽所謂的遷墳協議,一個墳頭1.5萬元,這又是虛報的。”
“每座加油站占地6-7畝,當時我親自陪著胡應明復印加油站的土地使用證,發現土地使用證卻是2畝多!4個加油站實際占地20多畝,但土地使用證上的面積加起來不到10畝,胡應明這樣做,是為了少繳土地出讓金和逃稅。”李洪嚴說。
一方面通過從中石化多賺錢,另一方面給政府少交錢,兩方擠壓,胡應明賺得盆滿缽滿。據李洪嚴透露,胡應明名下有兩家建筑裝修公司,其胞弟胡應成控制有另一家公司,三家公司專門承接加油站建設工程,中石化河南信陽分公司累計向這些公司賬戶轉入的款項達上億元。在其經理張華任上,胡應明及其胞弟共建了“50多座加油站”,每座加油站的建設開支價值不菲,超出成本兩倍有余,大都在800萬元以上!
2006年,在張華調離前,中石化河南信陽分公司還與胡家兄弟控制的公司簽有工程合同。李洪嚴介紹,這些合同涉及的工程款2000多萬,對應的加油站已經建成,但因為土地使用證沒辦齊,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的相關審批部門沒有批復,款項也沒有支付給胡應明。
“2007年,胡應明買了一輛價值20多萬元的轎車,辦好手續、交了保險后,把車開到鄭州(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機關所在地)送給張華。當時送禮就是為了要這些工程款。”李洪嚴告訴記者。
發帖舉報被勞教一年
胡應明靠中石化工程發家,在當地炙手可熱。實名舉報人李洪嚴也是信陽商人,多年前在商場應酬中與胡結識。李洪嚴曾投資經營一間名曰“滾石大劇院”的娛樂場所,但經營效益不佳,為此賠了數百萬元,一蹶不振。
而這間娛樂場所,原是李洪嚴與胡應明雙方口頭約定共同投資的,李的錢先進去,賠了,胡見勢不妙,一分錢沒出,雙方由此生隙;另據李洪嚴介紹,胡非但不幫忙,還惡語相傷,稱李生意失敗,“窮得連狗都不如”,兩人開始結怨。
2011年6月30日,李洪嚴通過親戚在網絡發帖,名為“中石化信陽分公司驚喜商人送美女國有資產大流失”。內中揭露上文提到的信陽市區四座加油站虛假投資、胡應明姘居、包養女學生等事。兩人的爭斗由此開始,一波三折。
據李洪嚴敘述:發帖后的第二天,7月1日,胡應明到信陽當地公安機關報案。7月3日下午5點多,李洪嚴妻子經營的煙酒店里闖入一人,將20萬元現金交給店員。7月4日下午,李洪嚴以涉嫌敲詐勒索被公安機關抓獲,并提交檢察機關逮捕,信陽市浉河區檢察院未予批捕。2011年8月,李洪嚴被處勞動教養一年。9月,信陽市公安機關第二次提請逮捕被批準,并于2012年4月被起訴。
在案件受理過程中,信陽市浉河區檢察院申請撤訴,2012年7月,信陽市浉河區法院裁定撤訴。當年7月30日,李洪嚴終于獲得自由回到家中。李對記者稱,被訊問時,他曾被長時間吊起來,被逼在空白的訊問筆錄上簽字。
在李失去自由的期間,他的家屬四處上訪告狀。李所舉報的胡應明、張華涉嫌犯罪情況經河南省檢察院有關領導親自過問,2012年2月,河南省檢察院派員到信陽落實情況,信陽市浉河區檢察院遂對胡、張二人予以立案。
2012年5月,二人先后被浉河區檢察院反貪局拘捕。后張華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起訴,胡應明以行賄罪被起訴。本案一審于2012年12月在信陽市浉河區法院開庭,張華獲刑十年,胡應明以認罪態度好、配合辦案獲緩刑。張華對判決不服,已提起上訴。
據李洪嚴透露,一審法院認定張華挪用公款案值270多萬左右。“這筆錢轉給了胡應明,案發期間胡應明還上了這筆錢,所以他的責任就沒有被追究。”而關于虛報工程款的問題,目前司法機關也沒有認定。
時代周報記者與信陽市浉河區檢察院和法院相關處室聯系了解張、胡案件,對方均以案件尚未判決為由拒絕了采訪。
失控的內部管理
業內眾所周知,中石化的利潤主要來自銷售環節,其煉油、工程、銷售三大經營板塊中,煉油和工程虧損巨大。在銷售的末端,那密布全國的一座座加油站、一桿桿加油槍,支撐了這個龐大的石油帝國。
據知情人士透露,至2012年,中石化全國共有加油站3萬多座,河南分公司有2400多座加油站,其財務數據(總銷量、利潤額等)排名全國第五。在2400多座加油站中,僅有不到50座為聯營性質,其余全部為自營。自營加油站的運營建設情況又分為三種:自建、收購和租賃。
“2010年開始的三年中,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每年投入1億元以上,進行加油站升級改造,提出了‘提量’的口號,就是把加油站的單槍加油量、利潤率放在工作首位,重點加強。這是在還歷史舊賬!有不少以前重復建設的加油站要合并。”知情人士稱。
對于中石化來說,規范內部管理的任務是艱巨的。審計署在2012年出具的審計報告顯示,2008-2010年,中石化集團有31個建設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標,涉及合同金額16.66億元。截至2010年底,所屬山東、北京和四川分公司的全資或控股加油站中,有2361座缺少規劃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地產證。
而信陽張華案中虛報、虛開的工程款,集中地暴露出中石化銷售環節成本失控的普遍性問題。業內人士認為,在壟斷企業在基層的緊密布局網路中,張華案是普遍問題中的典型案例。就在中石化的河南分公司,張華案也遠非個案。
2003年12月,中石化河南濮陽分公司副經理席紀芳以貪污公款罪(5萬元)、受賄罪(38.67萬元)以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95萬多元人民幣、4000美元、1760元港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其實席紀芳曾是濮陽分公司經理、一把手,當年年初,他因業績差而上了河南分公司的淘汰名單,當時的河南分公司決定網開一面,降為副職,再干一年以觀后效。
“席紀芳案當時在河南分公司震動很大,但沒有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公司在這方面的管理,顯然是失效的。”知情人士向記者介紹。
“張華實在是很可惜。他是河南分公司的老正處(地級市分公司經理為正處級),在正處職崗位上已經工作了十多年,一年工資收入也有二三十萬。這期間河南分公司的總經理也換了三任,張華算是三朝元老,如果不出事,現在已經內退安享晚年了。”知情人說。
“中石化問題蓋子,為什么都是外部人揭開的?”這位熟知中石化內部運營情況的知情人對記者交流:“假如胡應明和李洪嚴沒有矛盾呢?假如李洪嚴不去告狀呢?那這個黑幕是不是還得延續下去?”
截至發稿前,記者撥打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總經理田中山的手機,對方掛斷電話。中石化河南分公司黨委書記徐旭日也拒接電話,他指派一位辦公室工作人員回復:張華已退休,聽說他的事進入了司法程序,但跟單位沒聯系,我們了解的也不多。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