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塘廈鎮潤澤助劑廠冒用知名品牌商標,大批量加工制造并銷售假冒潤滑劑、清潔劑,總涉案金額達16萬余元。昨日,潤澤助劑廠老板和兩名工人在東莞第三人民法院受審,法院認為三名被告均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老板獲刑三年半,并處罰金10萬元。三名被告人均當庭認罪,表示不上訴。
假冒產品約3萬個
2009年起,童某生在東莞市塘廈鎮開辦潤澤助劑制品廠,生產注冊商標為“隆星”的潤滑劑、清潔劑等多類產品。曾某財、劉某文均是潤澤廠的工人,昨日這兩人也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和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2012年2月起,童某生在未經“WD-40”、“CRC”等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偽造了23000個“WD-40”潤滑劑空罐及6088個“CRC”清潔劑空罐。
這些空罐用于加工制造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法院根據“WD-40”和“CRC”兩種商品的市場售價,得出童某生總涉案金額為人民幣約16.7萬元。
2012年5月4日,東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潤澤廠內查獲假冒注冊商標的“WD-40”潤滑劑成品912瓶、“WD-40”潤滑劑空罐19600個、“CRC”清潔劑2064瓶、“CRC”清潔劑空罐1300個及其他雜牌產品一批。其余產品已售出,售出金額為人民幣51876元。
空罐從穗莞兩地訂做
童某生工廠里的空罐是怎么來的?據他在庭上供述,一部分是收回的真品牌的罐子,其他絕大部分是跟廣州增城和東莞橋頭的兩家工廠訂做的。
2012年2月開始,童某生先后回收了一批“WD-40”和“CRC”的空罐,接著他把空罐以樣品形式提供給廣州增城、東莞橋頭等地的制罐廠,下單制造假冒的空罐,再灌裝成成品后銷售。
WD-40潤滑劑和CRC清潔劑正品市場價分別為22元、17元,而童某生仿制的假冒產品價格只有5.4元和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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