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殘炭
檢測殘炭的方法比較多,有電爐法殘炭(YT-0170電爐法殘炭測定儀),微量殘炭(YT-17144微量殘炭測定儀),康氏殘炭(YT-268康氏殘炭測定儀),國家仲裁試驗方法是康氏殘炭,下面就以康氏殘炭方法來說明。
油品的殘炭,是指將油品放人殘炭側定儀中,在不通入空氣的試驗條件下加熱使其蒸發和分解,當排出的蒸氣燃燒完后,儀器內剩余的黑色殘留物即為殘炭,以質量百分數表示。
殘炭在潤滑油規格中是作為檢查精制程度的指標,對指導生產有較大意義。潤滑油的殘炭多少和潤滑油的化學組成及精制程度有關。含膠狀物質多的原油制成的潤滑油殘炭較多。同一原油的餾分在用不同方法精制和精制深度不同時,產品殘炭的多少也不相同,精制深度大,產品中重芳香烴和膠質含量均降低,產品的殘炭也降低。
在潤滑油中形成殘炭的主要物質是膠質、瀝青質及多環芳香烴等,它們在空氣不足的條件下受強熱作用易于分解、縮合而成殘炭,因此,殘炭在潤滑油生產中用來檢查精制程度。
生產中不僅對規格規定有殘炭項目的產品進行測定,對精制中的半成品往往要進行檢查。此外,對焦化原料也測定殘炭,用來估計焦炭產量。殘炭越多焦炭產量越高。
殘炭在早期曾被作為評定潤滑油在發動機中使用時生成積炭傾向的指標,但后來經過實驗證明,形成積炭的傾向和潤滑油的殘炭沒有相應的關系。
在往復蒸汽機內結焦傾向可近似地用汽缸油的殘炭表示。因為汽缸油在蒸汽機中使用時可能受熱分解,如殘炭多,則結焦傾向較大。
目前,石油產品規格中,除一部分潤滑油規定殘炭外,在輕柴油規格中.規定有10%蒸余物殘炭。
二、灰分
灰分是指在規定條件下,試樣被炭化后的殘留物經鍛燒所得的無機物殘渣,以質量百分數表示。
灰分側定方法按GB/T508進行(YT-508灰分測定儀),測定時,用無灰濾紙作引火芯來燃燒試油,然后將固體殘渣在(755士25)℃的溫度下反復進行鍛燒,經冷卻后,稱量至恒重。之后計算為質量百分數。
石油產品中的灰分含有CaO、MgO、Fe2O3、siO2、V2O5和Na2O等。這些氧化物是由鹽類在高溫下分解或氧化生成。
石油產品中灰分的來源有以下兒個方而:一是由原油中帶來的可溶性礦物鹽,在蒸餾時殘留在重質殘油中;二是在煉制過程中混入的,例如在酸堿精制時產生的金屬鹽(如硫酸鈉、碳酸鈉等)未除凈,或白土處理時未濾凈的白土微粒;三是油品在煉制(特別是酸堿精制)和儲運過程中設備腐蝕產生的金屬化合物;四是為改善潤滑油質量而加人的金屬鹽類添加劑,如有些消凈分散劑、抗氧抗腐添加劑等。潤滑油在使用過程中還會因與油接觸的金屬受腐蝕和灰塵的污染而增加灰分。
側定石油產品灰分對不同油品有不同的意義。
對于不含添加劑的潤滑油以及噴氣燃料、柴油燃料油等,灰分被用作檢查精制程度的指標,如精制中殘留有金屬鹽或白土等,則灰分含量增高。因此,在規格中規定灰分不大于一定數量。例如,噴氣機潤滑油規定灰分不大于0.005%等。
對一些含金屬鹽添加劑的潤滑油來說,在加添加劑前,要求其灰分不大于某一數值,而在加添加劑后則要求其灰分不小于另一數值。加添加劑前的灰分量應少,以保證適當的精制程度。加添加劑后的灰分是用來保證有足夠的添加劑,滿足潤滑油質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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