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汽車散熱器”技術發展現狀,2009年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將貿易量較大的“水箱散熱器”,以及國內具有一定技術優勢的高附加值產品“機油冷卻器”進行了單獨列目。同時,也為今后可能出現的新型汽車散熱器產品的歸類,提供了稅目8708.9190(其他散熱器)。
機油冷卻器(Oil cooler)
按具體列名歸入稅目8708.9120。
機油冷卻器是一種加速潤滑機油散熱使其保持較低溫度的裝置。安裝該裝置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機油溫度升高導致潤滑作用減弱。按照冷卻介質的不同,機油冷卻器可分為風冷式和水冷式兩種。風冷式利用車輛行駛時產生的氣流對機油進行冷卻。水冷式通常安裝在汽車水箱的水室內或單獨循環的冷卻水系統中,通過和冷卻水之間的熱交換,對高溫機油進行冷卻。
其它新增“汽車散熱器”稅目請見《海關總監解決新增稅目“汽車散熱器”》。
就機油冷卻器為什么會列入新稅目?在此與我們潤滑油行業人士或相關行業人士共同分享一個海關出口案例,或許更易理解。
案例:浙江某機械公司產品之一為汽車用機油冷卻器,2009年前,企業根據當年《稅則》歸類時,與海關之間存在歸類爭議:
企業申報稅號:87089100 (散熱器及其零件) 退稅率17% 無需商檢
歸類爭議稅號:84195000(熱交換器) 退稅率13% 需商檢
87089999(未列名汽車專用零件) 退稅率13% 無需商檢
汽車散熱器因其具體功能不同可以被分為水箱散熱器、機油冷卻器、空氣冷卻器(中冷器)、廢氣再循環冷卻器(EGRC)等多種,該公司生產的機油冷卻器屬于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的,我國為數不多的擁有自主技術的一種產品。
因此,由于上述《稅則》中既有稅目過于籠統而導致的歸類質疑,不僅影響到該類產品出口時的通關效率,更可能導致擁有先進技術的生產企業無法徹底享受到國家在出口退稅方面的優惠政策,進而增加經營成本,削弱其在國際上的競爭力。鑒于上述原因,海關在對行業進行廣泛調研后,向國務院稅則委員會提出了修改稅則的建議,即將8708.91進一步拆分為不同稅號:
上述建議被采納后,該企業成功避免了通關時與海關之間的歸類爭議,通關速度大大提升,而且退稅率確定為17%,使此類產品在國際市場上變得更具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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