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產的潤滑油是符合國家標準的,佛山的質監部門每年來抽查兩次,一直顯示我們的產品沒有問題。”身為廠家的劉某章更表示,“整個行業都是這樣子的。”
●南海一大型民企遭省質監突查被認定產品不合格
●案件昨在佛山中院開庭審理 四名企業負責人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提起控訴
南海一家經營了19年的大型民營潤滑油產品企業,在去年遭遇省質監執法行動組突擊檢查,現場查獲涉嫌問題產品1000多噸。檢方認定該企業生產、銷售偽劣產品1607萬多元,因此對該公司進行了起訴,同時該公司的主管和直接責任人員何某輝、何某鵬、何某力、劉某章被追究了刑事責任。昨日,案件在佛山中院一審開庭審理。據了解,如果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罪名成立,四名被告人或被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
位于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大渦塘工業區的加迅潤滑油公司,占地面積超過3萬平方米,是珠三角規模最大的國內民營潤滑油類產品生產企業之一,年產能達8萬噸。根據企業登記注冊信息顯示,加迅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日,屬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主要業務是轉銷購進的基礎油和加工銷售成品潤滑油。
加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現年67歲的何某信,總經理是37歲的何某輝,副總經理分別是何某鵬和何某力,廠長是劉某章。其中,何某輝、何某鵬和何某力是三兄弟。
去年7月12日,省質監執法行動組對南海獅山加迅潤滑油公司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這家公司不僅拿不出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就連環保部門頒發的排污許可證也沒有。
市南海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此后對加迅公司生產的潤滑油進行抽檢。經鑒定,該公司生產的多款油為不合格產品。執法人員現場查獲涉嫌問題產品1000多噸。這起案件隨后被質監部門定性為“特大制售假冒偽劣潤滑油類產品案”。
質監部:現場查獲涉嫌問題產品1000多噸
檢察院:
案值1600萬元
四名主管遭追究
據檢方指控,2008年至2012年期間,加迅公司從中石油華南銷售分公司等企業采購基礎油進行轉售或者加工生產成成品潤滑油后再進行銷售,加迅公司采購基礎油主要由總經理何某輝負責。
其中,從中石油華南銷售分公司、中海石油寧波大榭石化公司采購的基礎油閃點低于165℃,加迅公司以該廠的生產設備、調油方法,采用這些基礎油無法生產出合格成品潤滑油,并且由于該公司沒有專業的化驗員、化驗設備,也無法對產品質量把關,無法保持穩定出產質量合格的產品。經統計,加迅公司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價值1607萬多元。
市檢察院認為,加迅公司生產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進行銷售,從中牟取非法利益,何某輝、何某鵬、何某力作為加迅公司的主管人員,劉某章作為直接責任人員,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庭審辯護
廠長:每年查兩次 沒發現問題
昨日上午,案件在佛山中院一審開庭審理。
對于指控,加迅公司及四名被告人均表示有異議。67歲的法定代表人何某信作為公司代表參加庭審,他表示,公司采購回來的基礎油大部分都是用于直銷,只有小部分用于加工生產成潤滑油。而且公司生產的潤滑油是符合國家標準的。
總經理何某輝表示,他們生產的是低端的潤滑油,都是供重型機械使用的,并沒有很嚴格的國家標準。“只有高端的潤滑油才有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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