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紡織企業允許購買儲備棉的最大數量,經請示有關部門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關于繼續審核參與儲備棉競賣交易企業資格和最大購買數量的公告》(2013年第9號)的規定,2013年3月底前已審核通過的企業,其允許最大購買數量累計不超過其8個月的棉花使用量。2013年4月19日公布的《2013年儲備棉投放7月底前審核競買紡織企業名單(第一批)》中的紡織企業7月底前購買量已經包含其3月底前審核通過的購買量。
二、由于儲備棉競賣以打“捆”方式銷售,而每“捆”的噸數存在不確定性,因此,企業所實際購買儲備棉的累計數量難以與最大允許購買數量完全一致。經有關部門研究規定,參與交易的紡織企業剩余允許購買量不足以購買任何一“捆”棉花時,允許其再購買一“捆”不超過200噸的棉花。
請各紡織用棉企業理性選擇所需要的棉花,并合理安排購買進度。
特此公告。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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