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臺大功率發動機用了昆侖潤滑油后,相繼出現嚴重故障,北京一機械設備租賃中心將北京昆侖潤滑油廠告上法院,索賠1950萬元。起訴被駁后,今天上午,原告代理律師表示向一中院提起上訴。
原告是一家專業從事柴油發電機組租賃的企業。2010年使用昆侖天威全能潤滑油后,5臺大功率柴油發電機組陸續出現發動機主軸瓦粘連曲軸現象,全部“罷工”。
他們認為,潤滑油被故意夸大適用范圍及性能,是導致機器損壞的直接原因,遂訴至大興法院索賠損失1950萬元。
原告找指定單位做了司法鑒定,結論顯示:涉案潤滑油不能滿足受損柴油機對潤滑油的全面要求,也不具備包裝標識所載明的性能,導致5臺柴油發電機組發生明顯共性特征的“運行事故”。
對此,北京昆侖潤滑油廠稱,該公司的潤滑油為合格產品,出現不良情況系原告使用不當造成,不同意賠償。
大興法院判決認為,河北產品質量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鑒定結論,雖涉及涉案潤滑油的質量,但因該機構不具備潤滑油產品質量鑒定的相關資質,其對涉案潤滑油質量方面的鑒定結論,法院不予采信,最終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原告訴求。
今天上午,原告代理律師吳鐵軍表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廠家一直拿不出涉案潤滑油的合格證,反倒是向法庭提交了另一個潤滑油廠的產品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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