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到2015年,建設完成污水管網7.3萬公里,完成全國城鎮燃氣管網8萬公里和北方采暖地區城鎮集中供熱9.28萬公里老舊管網改造任務。加強城市排水防澇防洪設施建設,解決城市積水內澇問題。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達到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加強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到2015年,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左右,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加強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揮地鐵等的公共交通骨干作用,到2015年,全國軌道交通新增運營里程1000公里。盡快完成城市橋梁安全檢測和危橋加固改造。加強行人過街、自行車停車等設施建設。加強城市電網建設。加強生態園林建設。提升城市綠地蓄洪排澇、補充地下水等功能。到2015年,設市城市至少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水、氣、電等設施齊備,功能完善的防災避險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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