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工商分局根據廠家舉報,依法立案查處德州本地一石化有限公司非法銷售侵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昆侖”“KunLun”、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潤滑油分公司“圖形”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潤滑油案,當場扣留侵權8種型號的“昆侖”潤滑油36桶,罰款90000元。
執法人員在位于德州經濟開發區德州凱迪汽車配件市場內的某石化有限公司經營場所中發現,現場存放有8種型號的“昆侖”潤滑油36桶,上述潤滑油脂的包裝上標注的圖形均與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昆侖”“KunLun”、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潤滑油分公司“圖形”注冊商標相同。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之規定,已構成侵犯“昆侖”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當場扣留了當事人銷售的侵犯“昆侖”注冊商標專用權的8種型號“昆侖”潤滑油36桶,并予以罰款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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