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華市、永康市兩級消保委召開家用汽車潤滑油消費調查評價情況新聞通報會。
從今年6月開始,金華市、永康市兩級消保委聯合對永康市15家汽車4S店及部分潤滑油專賣店進行調查。此次調查主要包括對汽車4S店為消費者車輛維護保養,所使用的潤滑油進行質量監測;是否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并對4S店潤滑油價格與專賣店潤滑油價格采集比對等。
此次抽檢的17個品種潤滑油產品的技術指標都符合國家標準,但銷售價格較為混亂,不同4S店中不同品牌、相同等級的潤滑油價格不同,最高與最低差價為89元/4升,差價比為25.5%;甚至不同4S店同品牌、同等級的潤滑油價格也不同,高低差價為53元/4升,差價比為25.6%。同品牌、同等級的高性能全合成在專賣店和4S店的價格則相差懸殊,高低差價為267元/4升,差價比例為56.5%,而且越昂貴的品牌汽車潤滑油,價格相差越大。
通過消費體驗、走訪調查,還發現潤滑油市場三大潛規則:一是4S店中的潤滑油標識標注似是而非,模棱兩可,誤導消費者以為“專用潤滑油”是汽車公司生產,而汽車只能用相同品牌“專用潤滑油”;二是4S店以不用“專用潤滑油”出了問題不承擔“三包”責任為由,誘導消費者使用高價潤滑油;三是所謂“專用潤滑油”并非由汽車生產廠家生產,而是石化企業的潤滑油生產廠家,受汽車制造商“委托加工、分裝”而成,甚至是由一些質量難以保證的小加工廠生產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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