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近日表示,按照國務院簡政放權的精神,光伏發電項目均由地方按照備案方式管理,國家主要以規劃計劃指導方式進行管理。2014年,全國擬新增分布式光伏發電600萬千瓦,國家能源局將給各省(區、市)下達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指導性規模指標。
吳新雄在此間召開的“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座談會上”指出,我國西部地區光照條件好,未利用土地遼闊,適宜發展集中式大型光伏電站,但是每千瓦時電的補貼需求高,約0.6元;且當地用電需求小,大規模開發就地消納困難,電力需長距離外送,變損、線損高。東、中部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雖然平均利用小時數稍低,但電力易于就地消納,且網購電價高,每千瓦時電的補貼需求少,約0.4至0.45元,與西部集中式光伏電站相比,用同樣的補貼資金能夠多支持30%至50%的光伏發電。
如果政策措施得當,有效推動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成本下降,還可逐步減少補貼。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將能更為有效地拓展國內光伏市場,緩解光伏制造企業面臨的困難。
吳新雄表示,初步考慮,2014年重點在用電價格水平較高、電力負荷較大、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任務較重的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上述地區新增規模約占全國分布式光伏總規模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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