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和工信部下發《關于規范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通知,通知稱,支持各地開展規范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同時要求不得通過行政手段指定直接交易的對象、電量和電價,不得指定交易的降價優惠幅度。
《通知》稱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工作方案、交易規則、輸配電價以及參與的標準、企業名單應予公布。不得通過行政手段指定直接交易的對象、電量和電價,不得指定交易的降價優惠幅度。
《通知》同時要求認真糾正各種變相的讓利優惠行為。請按照國家關于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政策開展自查,凡是存在用行政方式指定交易對象、交易電量、交易價格,以及指定向特定企業降價讓利的,應立即糾正;已出臺有關“政策”但尚未組織實施的,應予以停止,重新按要求制訂公平、規范的電力用戶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工作方案,按規定上報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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