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于機動車電子信息采集和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有關事項的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稅務局將依托電子信息平臺,對采集到的每輛車價格信息,自動核定、實時下發最低計稅價格。這意味征稅價格調整更及時,消費者購買大幅降價的汽車,將能少交一筆“冤枉錢”。
目前,現行的車輛購置稅車價信息采集與核價方式是定期采集、定期核價。由機動車生產企業(或進口車總授權代理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每年共六次采集機動車的出廠價格和市場指導價格。稅務總局根據采集到的價格信息,按照《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每年核定、下發六期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而近年來,新車型上市數量與種類不斷增加,銷售價格調整日益頻繁,稅務部門定期采集、核發最低計稅價格的方式不能適應實際需要。
稅務總局為了提高車輛購置稅車價信息采集工作效率,使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更加及時,決定改革車輛價格信息采集與核定最低計稅價格制度。依托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平臺,機動車生產企業實時關聯并上傳車輛合格證電子信息與出廠銷售發票票面價格信息,稅務機關實時采集每臺車輛價格信息,由稅務總局按照規定,自動核定、下發每臺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2014年1月1日起,稅務總局開始根據采集到的每臺機動車價格信息,逐臺核定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并實時下發各地執行。
這種采集價格信息與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方式,既解決了企業在稅務機關價格信息采集期結束后上市的新車型無法單獨報送價格信息的問題,也解決了企業機動車出廠價格與市場指導價格調整與稅務機關最低計稅價格調整不同步的問題。
按照新規定,在目前汽車銷售普遍存在大幅折扣的情況下,特別是對于動輒降價幾萬甚至十幾萬元的豪華車來說,消費者將能少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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