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4年 第3號
為貫徹落實《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修正案),進一步形成統一、系統、規范的清潔生產技術支撐文件體系,指導和推動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整合修編了《鋼鐵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水泥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現予以發布,并于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原來發布的《水泥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2007年第41號公告)、《鋼鐵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環保總局2005年5月公告),環保部發布的《清潔生產標準鋼鐵行業》(HJ/T189-2006)、《清潔生產標準水泥工業》(HJ 467-2009)同時停止施行。
《水泥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國家發展改革委
環境保護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2月26日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