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擬對6年未變的居民管道燃氣價格進行上調,階梯氣價將同步實施。7月18日,上海市發改委舉行聽證會,提交聽證會的兩套方案顯示,居民天然氣價格擬上調幅度約20.80%,居民人工煤氣價格擬上調幅度約4.80%。“分檔氣量”成為與會者的討論焦點。
目前,上海市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2.50元,居民人工煤氣售價每立方米1.25元。這一價格于2008年11月10日起正式實施。
據上海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受氣源結構和氣價變化影響,目前上海市居民天然氣綜合門站價相比上一輪調價時對應的門站價格漲幅已達37%。同時,人工煤氣制氣原材料成本的漲幅也已超8%。按照國家要求、結合上海市實際,適時啟動已建立的居民燃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合理調整居民燃氣價格,有利于避免上下游價格矛盾的持續積累,確保上海能源供應安全。
7月18日提交聽證會的有兩套方案,在調整價格的基礎上,擬同步實施居民天然氣階梯氣價。“方案一”按照國家《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第一、二、三檔價格水平的比價關系為1∶1.2∶1.5,即第一檔為戶年用氣量0-290(含)立方米,價格每立方米3.02元;第二檔為戶年用氣量290-500(含)立方米,價格為每立方米3.62元;第三檔為戶年用氣量500立方米以上,價格為每立方米4.53元。
“方案二”考慮到上海市居民用氣主要用于炊事、沐浴等基本生活,少量用于采暖,消費彈性較小,為適應上海市氣候變化和居民生活質量提高趨勢,減少對居民用戶的影響,第二檔、第三檔價格與第一檔的比價分別同幅下調0.1,即各檔氣價的比價關系調整為1∶1.1∶1.4,即第一檔為戶年用氣量0-290(含)立方米,價格為每立方米3.02元;第二檔為戶年用氣量290-500(含)立方米,價格每立方米3.32元;第三檔為戶年用氣量500立方米以上,價格每立方米4.23元。
兩套方案均根據上海市信息中心的統計和分析,剔除零度表等因素,將用戶年用氣量分為三檔:第一檔根據市內80%居民用氣量確定,第二檔根據市內95%居民用氣量確定,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用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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