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官方人士在提及近期反壟斷調查時對本報稱,盡管法制和工作實踐都有待完善,但相關調查均符合規定,不存在區別對待或者“屈打成招”。 國家發改委昨日宣布,對日本8家汽車零部件企業和4家軸承企業價格壟斷行為罰款12.35億元,中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的最大一張罰單就此出爐。
一名接近官方的人士告訴記者,相關企業接到罰單后基本表示認可,目前沒有接到正式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他還表示,與此案相關的還有一批企業正在調查之中,將根據最終調查結果進一步處理。
在反壟斷調查過程中,與一些國家可在網絡上實時查詢不同,中國的反壟斷顯得有些“神秘”。“中國的反壟斷工作起步較晚,也面臨國際國內很多質疑的聲音,這讓我們在實際工作時更謹小慎微。”昨日,一名官方人士在提及近期反壟斷調查時對本報稱,盡管法制和工作實踐都有待完善,但相關調查均符合規定,不存在區別對待或者“屈打成招”。
那么,這張反壟斷史上的最大罰單是如何出爐的?中國反壟斷調查又是如何操作的?根據多名業內人士的說法以及相關媒體的報道,輪廓已經清晰可見。
始于3月的突查
根據發改委人士的說法,2014年3月,發改委反壟斷調查人員到日立中國進行突查,并向日立中國宣傳和解釋中國《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
4月2日,日立主動“自首”,報告了與相關企業達成壟斷協議的情況,并提供了重要證據。根據掌握的線索,發改委向相關企業發送問題清單和提供相關資料的清單,要求其回答問題,提供電子郵件和會議紀要等信息。同時,發改委將直接參與價格協商的人員和公司管理人員“請去喝茶”。
“通常是有一定的線索和把握后,才進入搜查和約談企業(人員)的階段。”前述接近官方的人士介紹說,為保證搜查順利,一般實地搜查會先于約談有關人員,目的是防止證據損毀。
某企業負責反壟斷的法務人士昨日對本報稱,中國有關部門進入實地搜查階段后都是功課已做足,有充分把握能夠證實,對企業來說,進入搜查階段幾乎就能判斷多少有些問題。
據新華社報道,在調查期間,調查人員對調查內容進行反復核對,對不同調查對象提供的細節進行一一對應、相互印證。其間,有的企業當事人或員工,會以“時間過去太久了”、“記不清了”等理由“打馬虎眼”,但最終這些企業都承認了壟斷行為。
最終經查實,2000年1月~2010年2月,日立、電裝、愛三、三菱電機、三葉、矢崎、古河、住友8家日本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為減少競爭,以最有利的價格得到汽車制造商的零部件訂單,在日本頻繁進行雙邊或多邊會談,互相協商價格,多次達成訂單報價協議并實施,涉及本田、豐田、日產、鈴木、福特等汽車制造企業。截至2013年底,當事人經價格協商獲得的中國市場多數訂單仍在供貨。
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4家日本軸承生產企業,則在2000年~2011年6月間在日本組織召開亞洲研究會,在上海組織召開出口市場會議,討論亞洲地區及中國市場的軸承漲價方針、漲價時機和幅度,交流漲價實施情況。當事人在中國境內銷售軸承時,依據亞洲研究會、出口市場會共同協商的價格或互相交換的漲價信息,實施了漲價行為。
發改委認定,這些企業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不正當地影響了中國汽車零部件及整車、軸承的價格,損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權益和中國消費者利益,違反了中國《反壟斷法》的規定。
事實上,日本的反壟斷機構早在2010年和2011年就對這些企業進行了相關調查。其后,這些企業還向美國、歐盟等《反壟斷法》實施較早、執法活躍、規定嚴格的反壟斷機構“自首”。
“近一年多來反壟斷所涉及的領域,都是曾在國際上被處罰過,或者比較容易出現問題的行業。”前述接近官方的人士介紹說,從《反壟斷法》設立開始,幾大部門已經展開不同角度的調查,最近進入調查成熟期,“調查內容包括不同時期的市場價格搜集,橫縱對比,各環節流通過程和成本核算等其他可能涉及違規的多個方面”。
坦白從寬,鼓勵舉報
發改委此次對日本住友、精工等12家汽車零部件企業開出的史上最大罰單,對汽車界造成了巨大沖擊。但事實上,此次觸碰中國《反壟斷法》紅線的多家日本零部件企業皆不是“初犯”。
例如,2000年~2011年期間,精工、不二越以及捷太格特旗下的光洋精工的高級管理人員曾在澳大利亞秘密協商,對軸承產品的價格進行操縱,后被當局重罰。
一家日系二級供應商大中華區總監對記者表示,該企業是一家美資企業,之所以能進入日系供應體系,是因為該企業在某項技術上全球領先,而且在日本設有分公司拓展業務,日系車企采購一般由其日本總部同一規劃,進入其供應鏈的非日系車企不多。
汽車分析師張志勇昨日對本報記者表示,不僅日本零部件企業之間緊密結盟,橫向壟斷抬高價格,日系整車和零配件企業之間的關系也非常“緊密”,對產品的輸入和輸出環節的把控都更為嚴格。
不過根據以往的案例,在本次反壟斷風暴中,不排除有車企舉報同行。在歐洲反壟斷過程中,就曾出現過矢崎、住友和捷太格特因充當“舉報者”,主動揭露了其他幾家供應商的壟斷內幕,而被免除了處罰。
多數國家的《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達成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酌情減輕或者免除對該經營者的處罰,中國的《反壟斷法》也是如此。
日立昨日發表聲明稱,由于日立汽車系統全面配合發改委的調查,并且主動報告并提供重要證據,得以適用減免處罰制度,最終被免除罰款等一切行政處罰。
泛行業調查始于2011年
隨著反壟斷風暴席卷全國,其目標如何鎖定、哪些企業容易“中招”,開始引人注目。
有接近發改委人士此前告訴記者,調查一般是行業性的,并非針對個別企業,另外一些對個別企業的單獨調查主要來自舉報,根據舉報材料進行調查后處理,即“行業摸查加舉報”模式。
前述接近官方的人士進一步介紹稱,最初確定的調查領域和企業都是傳統“重災區”,鎖定行業后會進行數年的市場調查和舉證。
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近日表示,發改委對汽車及配件的反壟斷調查始于2011年底。在廣泛征求相關企業、行業協會、專家和律師意見的基礎上,對嚴重違反《反壟斷法》的一些汽車整車、零配件生產企業和經銷商進行了調查,并將根據違法的情況依法作出處理。
前述接近官方的人士表示,從確定調查的行業開始,有關部門就會組織大量的專家和法務人士,進行全面的評估和分析,必要時甚至成立專案小組。“反壟斷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每個環節都會反復求證,尋找法律依據”。
有近期遭反壟斷調查的外資企業人士對本報稱,企業被查當日,有7名左右官方人士來到分部,向公司高管表明身份和來意后,開始要求對相關合同、文件、財務報表等進行審查,并對部分資料進行影印,“還扣押了部分包含公司重要信息的公共財產”。
這名外企人士稱,在整個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都較為“客氣”,并曾告知將對執法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給予保密。此后,執法人員對幾名高管人員行詢問和調查,并制作筆錄,最后由被詢問人員確認后簽字。
前述接近官方的人士稱,實地調查取證后會根據情況多次約談相關人士,最終確認違規情況。根據他的說法,一般實地搜查會先于約談有關人員,目的是防止證據損毀。他還表示,反壟斷調查程序具有一般性,其過程也適用于本次對12家日企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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