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召開“陸上風電價格座談會”,通報調價設想方案,擬將風電四類資源區標桿電價從目前的0.51元/千瓦時、0.54元/千瓦時、0.58元/千瓦時和0.61元/千瓦時,調整為0.47元/千瓦時、0.5元/千瓦時、0.54元/千瓦時和0.59元/千瓦時,并在此調整基礎上區別對待,將福建、云南、山西三省電價由0.59元/千瓦時調整為0.54元/千瓦時;將吉林、黑龍江省電價統一調整為0.54元/千瓦時。
上述電價調整設想方案只針對2015年6月30日后投產項目,此前建設的風電場仍執行“老電價”。
與前兩次價格調整評估相比,此次擬降價幅度更大,最高地區降幅達到11%,風電業界倍感壓力。據悉,在“陸上風電價格座談會”上,五大電力集團和一些地方物價部門表示不同意見。
業內人士估算,按照各風資源區的投資和對應的等效小時數測算,風電上網電價每降低1%,收益率大概降低1%,并且收益率越高的地區降幅越大。如果最終政策按照現有方案出臺,則將造成風電龍頭微利、多數企業虧損的局面。有風電業人士建議,價格調整是大勢所趨,但應在詳細調研的基礎上進行,不宜主要考量龍頭企業的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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