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晨鋒報》10月9日報道,澳大利亞稅務局(ATO)日前聲稱,跨國石油巨頭雪佛龍(Chevron)利用一系列的貸款及價值數十億元的關聯方付款,將納稅額大幅減少了2.58億元。
報道稱,澳聯邦法院(Federal Court)得到的最新文件顯示了雪佛龍是如何通過一種復雜的機制來用企業間貸款的免稅利息獲取好處。不過,雪佛龍對加上罰款可能達到3.22億元的稅單表示質疑。這場官司被認為是企業轉移在澳利潤的標志性案件。
報道指出,不到一周前,參議院投票決定由國會對避稅行為開展調查,以拆散愈發復雜的外國避稅天堂網絡。Tax Justice Network在更早之前的一份報告中指出,本土近1/3大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還不到10%。雪佛龍避稅官司與其美國總部和澳大利亞分部之間在2004年至2008年期間的24.5億美元貸款有關。稅務局在8月遞交給法院的文件中聲稱雪佛龍美國總部的高管在批準貸款的同時明白這樣做只會產生稅務方面的好處。稅務局指出,雪佛龍美國總部的財務總監克拉特博爾(Dave Krattebol)建議澳大利亞子公司在2002年承擔25億元的債務來創造最具稅務效率的企業資本架構。稅務局還指出,雪佛龍在美國避稅天堂特拉華州成立了一個實體,后者唯一的職能就是向澳大利亞分部貸款。該機構說:“這個實體沒有商業活動,除了為澳大利亞分部的利益而募資。”
稅務局表示,特拉華州實體以1.2%的利率募集資金,然后以9%的利率借給澳大利亞分部,讓雪佛龍在五年內獲得了8.62億元的免稅股息。雪佛龍認為這些觀點在憲法上是站不住腳的,貸款的利息并沒有逾越公平規定。該公司說:“這件事告訴我們,稅務局的案子取決于一些人的意見,而這些人從未從事過澳大利亞或其它地方的石油及天然氣產業,更不用說擔任高級職務。”
報道稱,國會避稅調查是綠黨領袖米爾娜(Christine Milne)推動的,得到了工黨、帕爾默團結黨(Palmer United Party)及其它中立議員的支持。綠黨已表示,Google、Apple、Amazon及Glencore等公司,以及經濟師、專業學者、稅務局和其它政府機構將在證人名單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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