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媒體報道實際控制人鞍鋼集團新成立鞍鋼礦業集團的相關信息涉及上市公司,停牌五個交易日的攀鋼釩鈦22日晚間發布了澄清說明公告,確認鞍鋼集團此次成立礦業集團,是為理順和強化對集團旗下礦業資產管理、做實攀鋼釩鈦對鞍鋼集團未上市鐵礦資產的托管、加快有關資產達到上市條件進程的舉措,也是鞍鋼集團切實履行實施重大重組時相關注資承諾的計劃步驟之一。
上周有媒體在報道鞍鋼集團成立鞍鋼礦業集團時指出,由鞍鋼集團整合該公司鐵礦資源組建的鞍鋼礦業集團10月11日正式揭牌,該礦業集團由鞍山礦業公司、攀鋼礦業公司和澳大利亞卡拉拉鐵礦整合而成。并稱新成立的礦業集團以上市公司攀鋼釩鈦為平臺,最終將實現鞍鋼集團所屬的礦業資產全部裝入攀鋼釩鈦,同時攀鋼釩鈦的非礦業資產將被全部置換出來。
對此,攀鋼釩鈦澄清表示,礦業集團揭牌成立屬實,但“礦業集團由鞍山礦業公司、攀鋼礦業公司和澳大利亞卡拉拉鐵礦整合而成”的表述不實。事實上,擬組建的礦業集團將由鞍鋼集團直接持有其100%股權,主要資產為鞍鋼集團所屬鞍山地區未上市礦業資產,即現鞍鋼集團礦業公司所屬資產。截至目前,鞍鋼集團尚未完成對礦業集團的注資和工商注冊手續。攀鋼釩鈦未以資產或其他任何方式入資礦業集團。截至目前,攀鋼釩鈦與礦業集團之間不存在直接股權控制關系。
對于“新成立的礦業集團以上市公司攀鋼釩鈦為平臺,最終將實現鞍鋼集團所屬的礦業資產全部裝入攀鋼釩鈦”的說法,公司則給予了肯定。早在攀鋼釩鈦與鞍山鋼鐵于2011 年底實施重大資產置換時,鞍鋼集團就曾做出了“將盡最大努力逐步促使鞍鋼現有的鐵礦石采選業務達到上市條件,在鞍鋼現有鐵礦石采選業務符合上市條件且相關操作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在本次重組完成后5 年內將其注入攀鋼釩鈦”的承諾。
據披露,除實際控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屬的鞍千礦業、攀鋼礦業、卡拉拉以外,鞍鋼集團擁有的其他非上市礦業資產全部集中在鞍鋼礦業公司。截止2013年底,鞍鋼礦業公司經審計的總資產為125.15 億元,凈資產為62.36 億元,目前擁有大孤山鐵礦、東鞍山鐵礦、眼前山鐵礦、齊大山鐵礦、弓長嶺露天礦、弓長嶺井下礦等礦山的采礦權,合計探明鐵礦儲量達77.2 億噸,礦種均為貧磁(赤)鐵礦,原礦品位均在30%左右,經過采選加工后的鐵精礦、球團礦、燒結礦品位分別達67%、65%和56%。而攀鋼釩鈦也于 2012 年6 月9 日發布非公開發行A 股股票預案,擬收購齊大山鐵礦及選礦廠資產,不過由于相關土地、房產辦證,環評等工作量較大,公司尚未召開董事會審議該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正式方案。
因此,攀鋼釩鈦表示,目前,鞍鋼集團正按照承諾,對照上市公司要求,從礦業權、土地資產、房屋資產、環保手續、管理規章制度等各方面對非上市礦業資產進行梳理、完善,并積極爭取國家部委和遼寧省及鞍山市的支持,力爭2016年底前,除政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影響外,逐步使有關礦業資產達到上市條件,為履行注資承諾創造條件。而此次成立礦業集團,就是相關計劃步驟之一。
不過,對于媒體報道中有關“攀鋼釩鈦的非礦業資產將被全部置換出來”的說法,攀鋼釩鈦予以了否認,表示目前公司沒有出售或置出非礦業資產的計劃。除鞍千礦業、攀鋼礦業、卡拉拉鐵礦石資產外,攀鋼釩鈦其他非礦業資產主要包括鈦業務、釩業務、發電業務及其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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