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局14日發布消息稱,安監總局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兩條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原油管道下達停止輸油指令。
安監總局有關負責人說,安監總局在暗查暗訪中發現,中石化臨邑-滄州原油管道、塘沽油庫-大港天津石化公司Ф426原油管道安全隱患嚴重且短期內不能整改消除,為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現行《安全生產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責令中石化集團公司對兩條管道停止輸油。
安監總局在停輸令中要求,中石化集團公司要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兩條管道的停輸方案,11月20日前上述兩條管道必須停止輸油,12月10日前完成兩條管道的無害化處理等全部后續工作。停輸后,中石化集團公司要盡快對管道的安全風險進行全面檢測評估,積極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安全隱患沒有消除前,兩條管道不得恢復輸油。
對整改困難、確需政企聯動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中石化集團公司要詳細說明情況并報送相關省(市)人民政府,請其協調解決。兩條管道途經的山東、河北和天津3省(市)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協助企業做好停輸工作,并依法依規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排除企業報送的安全隱患。對于停輸可能帶來的供應問題,安監總局要求,中石化集團公司要精心調度組織,優化油品資源配置,保證華北地區成品油市場供應。
安監總局總工程師王浩水表示,下達停輸令表明國家開展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的決心,必須堅決執行。停輸令雖是下達給企業,但由于規劃不科學造成的占壓等安全隱患,還需要地方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通過維修維護、搬遷占壓物、局部改線等方式來消除,確保安全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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