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國新一輪稅費改革啟動以來,能源領域成為改革重點。10月份調整部分能源資源稅后,11月28日財政部再度就部分能源產品消費稅做出調整,宣布自11月29日起將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消費稅提高每升0.12元,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費稅提高每升0.14元,其中航空煤油繼續暫緩征收。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稅費改革后首度調整成品油消費稅。
與此同時,財政部取消了小排量摩托車、汽車輪胎、酒精等產品的消費稅,并自12月1日起停止征收成品油價格調節基金等。業內人士認為,這次消費稅調整“組合拳”是我國改革和完善消費稅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其新增收入主要用于治理環境污染,鼓勵發展新能源汽車等,對于我國能源消費結構有著重要意義。不過此次消費稅調整僅為微調,未來將有更多改革措施出臺,或擴圍至生產端。
“調整成品油消費稅成為大趨勢,凸顯全球發展綠色經濟的迫切需求。”財政部財科所所長劉尚希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機動車尾氣排放已成為空氣污染的一大主因,適當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可以合理引導消費需求,促進石油資源節約利用,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很多消費者擔心消費稅上調會引發油價上漲。對此,劉尚希認為,近期國際市場油價震蕩下行,國內汽、柴油價格有所下降,11月28日本是下調窗口,考慮到居民和企業的負擔能力,這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額與應降價金額相當,因此政策出臺后國內油價不會上漲也不會降低。
有分析師認為,本次消費稅調整措施偏保守,其實質內容只是提高了成品油等部分商品的消費稅稅額,其核心部分并未觸及,征收范圍、征收方式、征收對象等并未發生變化,稅費重復計征現象仍然存在。因此本次消費稅調整僅為微調,隨著稅費改革的深入,還將有更多調整舉措出臺。 “這次調整選擇在油價下調的時機提高消費稅,從一個方面來說時機比較合適,另一方面,下一步還要研究從生產端進行稅收的調整。”原能源部經濟調節司司長姜紹俊表示。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