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14年12月31日發布通知,調整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其中包括部分紡織品服裝(50-63章,主要是紗線品類,包括部分高檔紗線、羊毛紗線等),出口退稅率自2015年1月1日提升至17%。
點評:出口退稅政策自1985年實行以來調整頻率較高,本次部分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7%,利好紡織服裝全行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1985年3月國務院正式頒布了出口退稅政策,并在1985年4月1日起實施;歷經頻繁的調整,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大致保持在5%-17%的區間內波動。
出口退稅率的調整服務于國家對外貿出口結構的調整需要,以紡織品服裝為例,為擺脫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的拖累,1998年1月國家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6%上調至11%;2005年是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的黃金巔峰,為減少貿易順差,2006年國家將紡織品出口退稅率由13%下降至11%,2007年再下調至5%(粘膠纖維);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后,粘膠纖維的出口退稅率再由5%上調至14%。本次出口退稅率由2009年的16%提升至17%,主要是針對過去3年紡織品服裝的出口持續低迷、中低端訂單加速流向東南亞國家等不利環境。
2008年-2014年前11個月,我國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額同比增速分別為8%、-10%、24%、21%、2%、11%、5.6%,而越南同期的紡織品服裝出口額同比增速2009年以來的均值在40%以上,國內成本(勞動力、環保、原材料等)的持續攀升導致我國紡織業的國際競爭力被削弱。
出口退稅率由16%提高至17%(部分紡織品服裝),從全行業的角度來看是利好國際競爭力的提升。
行業內企業因產品結構、業務結構的不同,受益程度有差異,產品以紗線為主、以出口為主且議價能力相對較強的企業將明顯受益。
出口退稅率的提高利好我國紡織業在世界范圍內的競爭力,但業內企業因產品結構(本次出口退稅率的提高主要針對紗線)、業務結構(不同企業的產品出口比例不同)的不同,受益程度有差異。
以紗線為主的出口型企業邏輯上將充分受益,但從業務層面的歷史經驗來看,紡織企業作為原材料供應商議價能力極為有限,在下游客戶充分了解供應商的成本結構及政策變化的條件下,下游客戶將努力爭取更多比例的政策性紅利,考慮到目前下游客戶下單較為謹慎的整體大環境(棉花價格仍在下行,尚未企穩),議價能力相對較強的龍頭企業預計將部分受益于出口退稅率提高的政策性紅利。
按照上述的邏輯梳理,預計華孚色紡(高檔的色紡紗線為主、直接出口比例約為30%)、百隆東方(高檔的色紡紗線為主、直接出口比例約為30%)將直接受益。
我們傾向于將本次出口退稅率的提高,理解為國家調整宏觀經濟結構和出口產品結構的工具,核心訴求依然是穩定外貿、緩解經濟下行壓力。投資、外貿、消費的三駕馬車中,目前的投資缺乏大規模刺激的條件(財政相對吃緊、民間投資積極性不高)、大宗消費持續低迷(地產市場低迷,新興消費短期內難以發揮重大作用),提振外貿也有利于提振國內經濟,從這個角度來看,出口退稅率的提高預計只是提振外貿的一部分,作為出口大類的紡織品服裝必然有所受益。
具體到行業的投資邏輯,我們維持紡織行業“增持評級”,從中期趨勢來看,棉紡織企業自2010年以來的高成本困境,有望于2015年開始反轉:2010年以來,棉紡織企業面臨不斷攀升的高成本困境,隨著人力成本開始自然增長、環保成本見頂、主要原材料棉花價格下降,棉紡織企業有望在2015年迎來困境反轉,提升國際競爭力。且經歷前期的行業整合,規模較小、經營實力相對較弱的企業退出市場競爭,行業集中度有望整體提升,訂單等資源向龍頭企業聚集后,預計將明顯提高龍頭紡企的市占率。本次出口退稅率的提高,雖然對業內企業的具體影響不大(具有議價能力的全出口型紗線企業,其凈利率將受此影響提高1%),但從行業的角度將強化我們這一邏輯。我們推薦華孚色紡、百隆東方、魯泰A。
主要不確定因素:海外市場的需求不達預期,棉價下行速度過于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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