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官方發布公告,發布了《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下文稱《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發布的《規定》,與2014年11月26日的版本相比,對本文件中“純電動乘用車”的范圍進行了規定,包括純電動和串聯式混合動力(增程式)車型。此外,本《規定》還提出,經核準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只能生產純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產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動力的汽車產品。新建企業生產的產品必須使用自有品牌。
以下是國家發改委官方原文(點擊進入發改委原文地址):
為促進和規范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我委起草了《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3月28日前,登陸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http://www.ndrc.gov.cn)首頁“意見征求”專欄,進入“《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規定》公開征求意見”欄目,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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