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5年 第21號
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及《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做好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4〕296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在建項目產能置換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4〕327號)有關要求,廣東省水泥行業9個在建項目產能置換方案,已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報廣東省人民政府確認,現予公告,并在全國產能置換指標供需平臺發布。
附件下載: 廣東省在建水泥項目產能置換方案.pdf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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