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落實《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有關工作部署,研究答復全國人大十二屆三次會議有關代表建議,2015年4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在京組織召開水泥標準修訂工作座談會。
會議聽取了水泥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有關國際上主要水泥標準體系、近來國內水泥生產消費以及水泥標準修訂工作進展情況介紹,分析了下游主要產業在使用中對水泥產品的具體要求,探討了取消32.5復合水泥對行業平穩運行和結構調整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原材料工業司副巡視員呂桂新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他指出水泥是我國重要的基礎建筑材料,量大面廣,標準修訂要審慎,要著眼于行業的健康平穩運行。下一步,要將繼續做好調研,加強與各方聯系,充分聽取意見,認真貫徹落實好41號文件精神,促進化解產能過剩和結構調整。
國家標準委工業產品一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全國水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混凝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水泥協會、湖南省建材行辦、冀東水泥、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總院(通用硅酸鹽水泥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等單位的代表參加了座談會。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