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一輪電改拉開大幕,更多的售電主體可以進入市場。按照去年全國電力消費總量為5.5萬億度,即便一度電有1分錢的盈利空間,也將衍生550億元的新生市場,地方能源企業及相關設備商都將從中獲益。
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對其中有關工商登記前置審批的規定作出修改:刪去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中的“供電營業機構持《供電營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方可營業。”
“這意味著更多的售電主體可以進入市場了。”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表示。 “先照后證”、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是國務院簡政放權的一個重要方向,此次修法意味著供電營業機構可以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然后再申請《供電營業許可證》。
逐步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配電業務是電改方向。此次刪除了將取得供電營業區許可作為工商設立登記的前置性許可要求,無疑契合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取消工商設立前置許可的改革要求,不僅符合行政許可設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而且也為后續改革留下了余地。
以前,電網集電力輸送、統購統銷、調度交易為一體,內部運作封閉,成本不透明,靠吃購銷差價“躺著掙錢”,企業始終存在擴大投資規模、追求過高利潤的沖動。
新電改方案總體思路是理順政府、企業以及市場三者之間的關系。未來主要從事電網投資運行、電力傳輸配送、負責電網系統安全,即從事電網投資運行、電力傳輸配送的平臺提供商,起到“電力輸送通道”作用。
新電改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的電價市場化,把輸配電價與發電、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電網盈利模式從以往的購售電差價轉變為成本和合理利潤相結合的模式,由營利性單位變為公用事業單位,只收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
隨著新一輪電改拉開大幕,頂層設計和產業鏈各端都將重新布局、調整和優化,來適應電力發展的客觀要求。地方能源企業最大的受益點是,售電側放開將激活巨大的電力銷售市場。同時,還將拉動相關電氣設備。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