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高額治污費用來說,過去幾千幾萬元的罰款好像“撓癢癢”。但新《環保法》按日連續處罰實施后,能罰到企業心疼,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違法成本。
今年夏天,居住在上海寶山月浦盛橋地區的居民可以放心開窗了:一馬路之隔的水泥廠,粉塵將不再滿天飛。就在不久之前,寶山區環保局將一張117.6萬元的罰單,遞送到這家水泥廠負責人面前,企業也被迫提前關停調整。這是新《環保法》實施半年來,上海依據按日計罰開出的首張逾百萬元罰單。
工廠運轉時,陣陣粉塵不時從運轉的機器中排出,瞬間飄向空中;一旦有車駛過或遇下雨天,廠內立馬揚起厚厚的粉塵或形成泥水,揚塵污染嚴重……這家水泥廠在月浦盛橋地區“扎根”多年,粉塵排放已成附近居民心患。
作為區內重點污染源,水泥廠早已進入監管部門視線。“我們多次上門監督檢查,但最高也只能處以幾萬元罰款。”寶山區環保局副局長、區環境監察支隊隊長李衛華告訴記者,企業常以設施陳舊老化,或正在制定整改方案等理由“嘴上答應”。事實上,企業2007年就提出整改方案,卻一直未付諸實質行動。
新《環保法》是殺手锏,還賦予按日計罰、限產停產和查封扣押等嚴厲處罰。但對粉塵無組織排放的調查取證是一道難題。今年1月中旬,監察隊通過伏擊,監察、監測、污控等聯動,確定其違法基本事實,責令限期改正。然而,監察隊在3月底核查時,抓到了企業繼續粉塵無組織排放的行為,于是再次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2萬元。
依據新《環保法》,自通知書送達次日30天內,執法部門可以通過各種方式進行核查,一旦查到,就按日連續計罰。
5月14日,區環保局復查時發現,這家水泥廠已構成“按日計罰”條件,監管部門對其拒不改正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自責令改正文書送達之日的次日至再次發現違法行為之日止計算罰金,即處罰117.6萬元(4.2萬元×28日)。罰款金額從4萬元拖成百萬余元,水泥廠壓力倍增。最終,企業決定5月底關停整改。
市環保局法規處處長余飛麟強調,罰款不是目的,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解決違法排污拒不改正的問題。過去,對于高額的治污設施維運費用來說,原本幾千幾萬元的罰款好像“撓癢癢”。“有些企業并不反感罰款,因為一年到頭罰不了幾次;但新《環保法》按日連續處罰實施后,能罰到企業心疼,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違法成本,這就是威懾。”李衛華說。
今年前五個月,上海對環境污染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案件共881件,同比增長45.3%;處罰金額5015.5萬元,同比增長56.6%。涉案的881家企業被列入環保“黑名單”,同時責令相關單位進行整改。該名單已在上海環境網的黑名單平臺以及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平臺同時公布。
上海環保部門將環境違法企業“黑名單”與“企業信貸”和企業評獎評優等政策措施相掛鉤,對環境違法的企業,在企業商業貸款、企業評獎評優中都將受到嚴格限制,有些領域實行環保“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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