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及加強市場管理的通知》,明確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車用柴油。
目前,《普通柴油》等5項國家標準已批準發布;國Ⅵ車用汽、柴油強制性標準正加緊編制;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如期向東部地區11省市提前供應;全國范圍全面供應國Ⅴ油品的籌備工作也在有序實施。
不過,隨著油品升級步伐加快,“低品油退市難”問題正日漸突出,尤其是普通柴油違法銷售給機動車,造成車用柴油銷售不暢,影響了油品升級減排成效,擾亂了市場秩序。此外,部分地方煉廠升級改造滯后、不合格油品生產流通、各地執法標準不一等問題也亟待解決。
為解決上述問題,《通知》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起,東部地區11省市全面供應國Ⅴ標準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時停止區域內加油站(點)銷售低于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自2017年起,國內全面停止銷售低于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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