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參考報》消息,在上月召開的全國電力體制改革座談會上,有關部門督導各省加快新電改試點方案制定和工作進度,要求堅持綜合試點為主、專項試點為補充,并明確試點實施方案原則上應于一季度上報,情況復雜、確有困難的地區,最遲2016年上半年上報。
此外,還有兩個配套文件《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有序放開配電業務管理辦法》將下發。
據《經濟參考報》獲悉,從兩個配套細則的規定來看,改革初期,配電網運營權僅授予國有企業,同時限制配電運營跨營業區和發配售一體化。不過,電網從事競爭性售電業務也將存在四種情況下的“禁區”,同時售電方強制退市后,善后服務將由電網或有配電網的公司在政府指導價下“兜底”。
《經濟參考報》引述業內人士觀點稱,發配售一體化企業在未來的額售電競爭中有較大的運營空間,有部分地區提出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專用輸配線路向用戶直接供電。這對于曾經獨享蛋糕的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來說無疑是巨大沖擊,遭到了它們的反對。
“從征求意見來看,電網企業對此提出了異議,但我們認為其符合新電改的精神。而且,其他市場主體都普遍表示支持,并希望逐步加強對電網企業所屬售電公司的不對稱監管。”有關部門人士透露,在售電準入及退出機制方面,電力批發和零售市場均有售電方和用戶準入條件以及信用評價,如違反相關規定或者破產倒閉則強制退市,善后服務由電網公司或者擁有配電網的公司,在政府的指導價下“兜底”。
去年11月發改委聯合多個部門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其中包含六個配套文件,包括《關于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
在此之前,媒體統計去年下半年以來,先知先覺的資本已在全國各地成立了上百家售電公司,其中不乏多家上市公司搶先布局。成立實體售電公司,都被這些上市公司認為是“抓住電改機遇,為公司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
據統計,已有上百家售電公司成立,注冊資本從100萬元到10億元不等。五大發電集團中的華能、國電投等在多地均設立了售電公司。某發電企業的電改專家對此認為,地方發電企業擁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售電經驗,能率先滿足上述要求,且掌握一手市場信息和客戶。售電有望成為發電企業新業務板塊和利潤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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