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軼辰報道:國家能源局23日對外發布第六階段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兩項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顯示,標準中提出的國VI階段車用汽柴油在主要技術指標上已經達到了歐洲現階段車用汽柴油的質量要求,在個別技術要求上已經優于現行的歐盟標準。
具體來看,第六階段車用汽油標準降低了車用汽油的烯烴、芳烴、苯含量,硫含量限值與第五階段標準相同。在車用柴油方面,鑒于降低多環芳烴含量有助于減少車輛污染物排放,標準將車用柴油中的多環芳烴質量分數由原來的不大于11%降低為不大于7%,還增加了車用柴油中總污染物含量的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法,并提高了5號、0號、-10號車用柴油的閃點指標限值。
記者了解到,自2000年開始我國實施輕型車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來,車用汽油的硫和苯含量等主要技術指標限值就一直與歐盟相同排放階段的車用汽油要求保持一致。但是在烯烴和芳烴含量限值上我們尚與歐盟的車用汽油標準存在一定差異。進一步縮小我國與歐盟在車用汽柴油技術指標上的差異,趕上甚至嚴于歐盟現行的車用汽柴油標準,成為此次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必須不斷提高車用汽柴油的質量,以滿足不斷嚴格的機動車排放法規要求,適時提出更高質量要求的車用汽柴油國家標準,對于改善我國大氣環境質量非常必要。預計該標準實施后,將有利于促進國內煉油行業技術進步和裝置改造,進一步提升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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