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民黃先生報料,6月22日他在黃埔大道中的員村加油站加油,一位加油工“忽悠”他買了兩支總計100元的潤滑油。對此,員村加油站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加油工的行為屬個人行為,與加油站無關。
“當天下午,我準備開車去番禺,經過黃埔大道中,就來到員村加油站加油。”黃先生說,一名加油工打開汽車加油口后,就表示該車需要加潤滑油。“我當時詢問了潤滑油價格,得知50元一支后,就又加了一支。”
黃先生表示,他拿著賬單去繳費,詢問收費人員,得到的回答是:“這屬于加油工的個人銷售行為,加油工和我們不是一個公司的,與我們公司沒有關系。”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廣州市12345市長熱線,市長熱線消費者權益相關接線員表示,黃先生可以拒絕支付未經他同意開啟的第二瓶潤滑油費用,如果對方出現強制消費,黃先生可以撥打報警電話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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