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蛇口檢驗檢疫局檢出1批不合格進口車用潤滑油。該批潤滑油產(chǎn)自中國臺灣,總重2831.3千克,貨值6.7萬元。蛇口局檢驗人員按照標準取樣并進行相關項目檢測,發(fā)現(xiàn)其中規(guī)格為5W50的潤滑油運動黏度(100℃)和傾點均不符合我國國家強制性標準《汽油機油》(GB11121-2006)的要求,遂依法對該不合格貨物作退運處理。這是蛇口口岸首次檢出進口潤滑油不合格。
蛇口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進口企業(yè),在簽訂進口合同時,一定要認真了解合同所訂貨物標準是否符合我國相關的技術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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