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資源領域市場化改革的一塊“堅冰”,天然氣管網獨立在博弈中漸行漸近。8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從監管對象、定價方法、價格公布方式等方面進一步調整完善,明確提出經營管道運輸業務的企業原則上應將管道運輸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離。目前生產、運輸、銷售一體化經營的企業暫不能實現業務分離的,應當實現管道運輸業務財務核算獨立。
在業內人士看來,公開、公平的管輸定價和成本監審是管網獨立的第一步,也是成功推進油氣改革方案落地的基礎。據了解,目前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已經過數輪修改,最終目標是“十三五”期間實現政府只監管自然壟斷的管網輸配氣價格,氣源和銷售價格兩頭放開。
據了解,當前我國天然氣中游輸配環節高度集中在三大國有石油公司手中。在保證國際長約和自己銷售利益的情況下,“三桶油”天然不具備開放基礎設施的積極性。
此外,當前管網管理體制復雜,從干線到用戶終端,還包括省級管網、市管網和城市燃氣管網等多個中間環節,層層加價。監管機構對輸配環節的成本監管也不到位,核定輸配氣成本普遍偏高。
“天然氣目前的價格改革重在完善機制,首先是中游實現管網獨立。因為管網不獨立,天然氣市場化是永遠做不到的。”中國石油大學中國油氣產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表示。
據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的征求意見稿是在充分吸取了歐美等國此前改革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結合中國油氣行業的實際情況,對原天然氣管輸價格管理方式做出的慎重修正。
具體而言,與現行管道運輸價格管理方式相比,征求意見稿主要做了以下幾點調整完善:一是調整了價格監管對象,不再對每條管道單獨定價,改以管道運輸企業為監管對象,區分不同企業定價;二是明確了新的定價方法,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年度準許總收入,進而核定管道運輸價格;三是細化了價格成本核定的具體標準;四是調整了價格公布方式,由國家公布具體價格水平改為國家核定管道運價率,企業測算公布進氣口到出氣口的具體價格水平;五是推行成本公開,強化社會監督。
這只是改革的第一步。按照此前的油氣改革思路和征求意見稿的說法來看,管網獨立采取分步走的路徑。首先,在“三桶油”內部先實現管輸業務的相對獨立,業務和上游、下游徹底分離,資產和人員從母公司分離,財務獨立核算,制定出管網無歧視向第三方放開的實施辦法以及監管制度。隨后,時機成熟可以實現法律獨立、統一調度等后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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