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 家 能 源 局
公 告
2016年第50號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關于印發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要求,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部際協調小組對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5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工作進行了考核,現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予以公告。
經考核,電力、煤炭、煉鐵、煉鋼等16個行業均完成了2015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目標任務。全國共淘汰電力527.2萬千瓦、煤炭10167萬噸、煉鐵1378萬噸、煉鋼1706萬噸、焦炭948萬噸、鐵合金127萬噸、電石10萬噸、電解鋁36.2萬噸、銅冶煉7.9萬噸、鉛冶煉49.3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4974萬噸、平板玻璃1429萬重量箱、造紙167萬噸、制革260萬標張、印染12.1億米、鉛蓄電池(極板及組裝)791萬千伏安時(詳見附件)。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完成了2015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目標任務。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
2016年9月19日
附件:
2015年水泥行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4974萬噸
|
行業
地區
|
單位: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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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熟料及磨機)
|
天津
|
|
河北
|
625
|
山西
|
60
|
內蒙古
|
144
|
遼寧
|
30
|
吉林
|
|
黑龍江
|
|
江蘇
|
370
|
浙江
|
205
|
安徽
|
1024.6
|
福建
|
155.6
|
江西
|
157
|
山東
|
|
河南
|
|
湖北
|
262.7
|
湖南
|
73.2
|
廣東
|
109
|
廣西
|
840.6
|
重慶
|
|
四川
|
87
|
貴州
|
22
|
云南
|
365
|
陜西
|
85
|
甘肅
|
30
|
青海
|
20
|
寧夏
|
73
|
新疆
|
130
|
新疆兵團
|
105
|
合計
|
4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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