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近在美國舉行的一次行業會議上總結進口商情況的全球貿易專家稱,亞洲的幾個國家正在改變其評估和限制化學物質的方法。
韓國、馬來西亞、中國臺灣、越南、中國大陸和泰國均遵循與 REACH(歐盟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相類似的獨立化學物質政策,該法規最終旨在建立危險化學品的全球分類庫存。據 The Redstone Group 的全球貿易總監 James Eggenschwiler 表示,這些國家/地區的政策正在發生變化。
Eggenschwiler 在上個月于亞利桑那州斯科茨代爾舉行的獨立潤滑劑生產商協會的年度會議上稱:“泰國在出售當前正在建立的國家新庫存方面是一位新成員。” 該國根據危險驅動型庫存系統進行運作。希望進口政府的危險材料清單中包含的物質(或符合該清單上的要求)的公司必須首先獲得政府批準。
該律師解釋說,泰國進口商面臨即將到來的最后期限。年底前進口的化學品可以被指定為進行庫存,從而搶先取得注冊過程。他證實:“12 月 31 日之后,一切規則都不一樣了。” 未出現在庫存中的產品必須進行注冊。
與其他可能僅要求化學文摘社編號或化學名稱進行注冊的國家/地區不同,泰國要求提供具體信息和一些分析數據來識別該物質。
據 Eggenschwiler 稱,越南的化學物質法規幾乎與泰國的相同,但是越南在改變為國家庫存和注冊系統方面約晚于泰國一年。 他預計這一變化將在明年之內發生。
中國臺灣目前正在收集數據以更新其政策,旨在根據危險情況重新注冊現有物質。
中國臺灣的地區化學物質注冊處(National Chemical Substance Register Office,NCSR Office)命令任何進口 100 千克或以上的化學品進口商必須提交第一階段注冊進行存檔。Eggenschwiler 將這種類型的注冊與歐洲要求的注冊進行了比較,但這種類型的注冊具有更多的細節,因此具有更多的保密風險。
雖晚中國臺灣現有的庫存系統不是很陳舊,但是 Eggenschwiler 說:“他們嘗試尋找進口商實際進口的化學品、化學品數量以及涉及多少進口商。”他預測:“NCSR 注冊處將根據更新的庫存建立危險類別,并選擇必須根據‘臺灣 REACH’重新注冊的物質。”
韓國于 2013 年通過了“K-REACH”法規,作為對該國三次化學災害的反應。Eggenschwiler 說:“從那時起,立法機構和監管機構之間就開始了一場拔河比賽。”此外,當您深入了解粒狀檔案和數據要求時,現在仍然可以看到這場比賽正在通過處理一些事情來進行。
只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發布的韓國現有化學品庫存中列出的物質可以運到該國。政府每三年將公布有待重新注冊的優先現有化學品清單。Eggenschwiler 提醒代表們,從 KECI 清單中確定的第一批 510 種物質必須在 2018 年 6 月前重新注冊。
他繼續說:“為了注冊,這些物質實際上被視為新化學品。” 進口商必須在截止日期前確保獲得批準,“否則會丟失該物質的市場,除非獲得批準”。這也適用于作為另一產品中的組分進口的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需要額外的注冊和批準過程,此外,Eggenschwiler 建議:“為了保密,大多數規則都會取消。” 一些數據可能會避免公開披露,但“促成危險的任何事物都將公開”。
每種物質的注冊特定于進口商,并且必須在檔案中指定。如果特定化學品的數量達到 1 噸或更多,進口商還負責提交關于截止 6 月 30 日的前一年年度業務報告進行存檔。然而,Eggenschwiler 報告說,監管機構“尚未實施此政策;他們還在進行中。”
Eggenschwiler 警告稱,不遵守 K-REACH 法規的生產商可能面臨罰款或處罰,而且他們的供應流將被切斷。此時,進口商可以自由更改供應商。因此,如果在韓國有競爭對手,而且不會立即處理此問題,則可以設定進口商來更改品牌。
Eggenschwiler 還介紹稱馬來西亞的化學評估系統處于“不斷變化的狀態”。雖然沒有公布日期或其他具體信息,但是 Eggenschwiler 報告說,馬來西亞正在轉向具有全面的國家庫存和配套注冊系統的韓國或中國臺灣型模式。
到目前為止,馬來西亞已經根據遵循聯合國的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 (GHS) 的危險驅動型監管系統進行運作。他建議,一種物質可以列在兩個不同清單中的任意一個清單上,而且進口商應該檢查這兩個清單,除非他們知道自己的物質沒有危險。
進入中國的化學品也受到不斷變化的分類系統的影響。Eggenschwiler 表示:“關于允許或不允許進口的化學品,以及應該或不應該對其注冊過程做出哪些擬議改變,中國的部級層面處于一個不斷變化的重要狀態。”
在過去一年中,中國做出了改變,以允許外國生產商在中國直接在“現有化學物質清單”上注冊自己的進口化學品。但是,仍然需要中國通訊代理,并且檔案必須以普通話提交存檔。
外國生產商的福音是,他們將擁有每個產品的檔案和注冊,從而允許他們將產品銷售給任何中國進口商。以前,中國企業在該國境內擁有該物質的檔案和權利。事實上,Eggenschwiler 闡述道,企業可以在檔案中指定進口商是否必須直接從公司購買或有權從分銷商處購買。
他告誡說:“雖然中國提供了一個大市場,并且他們正在開放進入該市場的可能性,但是在沒有指導的情況下,這個市場不一定容易導航和維護。”
在所有上述國家/地區中,Eggenschwiler 總結稱,物質注冊的義務取決于進口商。然而,鑒于信任級別和保密性的考慮,生產商可能不想依靠進口商來管理注冊過程。他總結說:“平均來說,進行錯誤溝通最終花費的錢比自己處理要花費的多。”
攝影:andresr/iStock
進口到韓國、馬來西亞、中國臺灣、越南、中國大陸和泰國的所有化學品的分類和注冊政策都在變化,而且在某些情況下變得更加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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