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滑油使用一段時間后,由于本身的氧化以及使用過程中,外來因素的影響,會逐漸變質以至要報廢更換,適時更換潤滑油,對維護設備,節約油料都是很有意義的。
一、潤滑油的換油期
1.對于企業的主要和關鍵設備應根據在用潤滑油的檢驗分析情況確定換油期。目前,確定潤滑油的換油期比較科學可靠的方法,就是對使用中的潤滑油進行定期檢驗分析,按規定要求抽取在用油樣品檢測其粘度、閃點、機械雜質、水分、酸值和腐蝕等理化指標,根據檢驗結果對照油品報廢指標,來評定油品質量并確定是否換油。具體檢驗分析時,有幾點注意事項:
①油樣要有代表性。要在油品經過長時間循環,潤滑系統處于熱運轉狀況取樣,在補充新油以前取樣。
② 采樣工具和裝油容器要清潔。
③要掌握新油的各項技術數據及潤滑油補加數量等,以便對比并作出判斷。
2.對于一般機械設備(油箱容量比較少)可以采用目測診斷換油法確定換油期。(參考簡易鑒別法)目測診斷換油法是將在用油樣,同品種同牌號的標準新油分別盛裝在玻璃試管內,通過目視測定油樣的色澤、氣味、手感以及有無機械雜質等對比檢查憑經驗鑒別是否需要換油。
二、潤滑油的混用原則
1.一般情況下,應當盡量避免混用,因為設備用了混合油,如果出了毛病,要找原因就更困難了。另外,不同潤滑油混合使用也就難以對油品質量進行確切的考查。
2.在下列情況下,油品可以混用:① 同類產品質量基本相近,或高質量油混入低質量油仍按低質量油用于原使用的機器設備。② 需要調整油品的粘度等理化性能,采用同一種油品不同牌號相互混用。③ 不同類的油,如果知道兩種對混的油品都是不加添加劑的,或其中一個是不加添加劑,或兩油都加添加劑但相互不起反應的,一般也可以混用,只是混后對質量高的油品來說質量會有所降低。
3.對于不了解性能的油品,如果確實需要混用,要求在混用前作混用試驗(如采取擬混用的兩種油以1:1混合加溫攪拌均勻),觀察混合油有無異味或沉淀等異常現象,如果發現異味或沉淀生成,則不能混用。有條件的單位,最好測定混用前后潤滑油的主要理化性能。
4.對混用油的設備在運轉中要加強巡檢,隨時觀察油品的色澤、油溫等使用情況,發現異常及時更換新油,以免設備磨損造成設備事故。
三.不同類型的潤滑脂混合使用的原則
1.如果基礎油類型相同 (如都是石油潤滑油或其他同一種基礎油) 的脂,不同皂基或稠化劑制成的脂,一般不宜簡單地混用。
2.對某些類型的脂,如鈣基脂與鈉基脂,或鋰基脂與復合鋰基脂等,可以相互混合使用,一般不會導致性能變化太大,也不影響使用。
3.極壓型潤滑脂,因含有各種活性組分,相互混用時,會發生添加劑相互干繞,致使脂的膠體安定性或機械安定性變差,影響其使用性能。在不同類型脂互相混合之前,應作混合后脂的性能測定,確認無明顯影響時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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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潤滑油代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選取的代用油,首先要看潤滑油基礎油的組成和煉制工藝,在此基礎上再考慮理化指標,盡量用同類油品或性能相近、添加劑類型相似的油品。
2.一般情況,采用粘度稍高一點的潤滑油代替粘度較小的潤滑油為好,但粘度不應超過規定用油粘度的±25%。對精密機械、液壓設備用油,選用較小粘度的潤滑油代替較大粘度的潤滑油為好,但必須保證不泄漏。
3.凡是工作溫度變化大的機械,要選用粘度指數較高的油代替。在低溫條件下工作的機械,要用凝點低于使用溫度10℃以下的油來代用,其代用油的質量指標應高于或接近被代用油的質量標準。對于高溫工作的機械,則要考慮代用油的閃點要高一些,氧化安定性也要滿足使用要求。
使用中要加強監測,隨時掌握油品質量變化情況,油耗量,設備的摩擦、磨損、腐蝕、噪音、溫升、等情況,以便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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