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問題:電網公司代理用戶直接交易,是否符合電改精神?
繼國網北京公司代理郊區非居民用戶通過電力交易中心進行直接交易之后,河北也采取了同樣的做法,由國網河北公司作為購電方向山西的發電企業購電,3月份擬購電量為10.85億千瓦時。看來,該做法有繼續在其他省區蔓延的架勢。
針對電網公司代理用戶直接交易的做法,有人直指該做法不符合中央確定的電改精神。“放開兩頭,管住中間,形成多買多賣的市場格局”是中央9號文及配套電改文件確定的改革方向。像這樣由電網公司作為市場上唯一的買方向各電廠買電,其實質仍然是“獨買多賣”,發電企業除了按照電網公司確定的條件將電賣給電網公司以外,沒有別的選擇。同樣的,電網公司作為市場上唯一的賣方向用戶賣電,依舊是“多買獨賣”,用戶除了接受也沒有別的選擇。因此,電網公司獨家代理的結果顯然不是電改所要求的“多買多賣”,而只是“獨買獨賣”這一雙重壟斷格局的維系。
而且,這一做法對其他售電公司而言簡直就是堅壁清野,徹底滅絕了售電公司生存的土壤。他們的困惑是:無論是中央9號文還是配套文件乃至電力十三五規劃,都明確要放開售電、培育新的市場主體,這種做法對售電公司而言究竟是“培育”還是“絕育”?
第二個問題:電網公司絕對控股增量配電試點,對增量配電改革的推進究竟是利還是弊?
近期,有多個被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列入105個增量配電試點的單位反映:當地的電網公司都上門了,明確提出要絕對控股,還說是總部的統一要求。
都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央企業,應該不會對中央推行的增量配電改革這么不講政治地頑固對抗。但是,不排除出現一些基層單位為了自身利益而設置障礙的現象。
問題是,如果增量配電試點都由電網公司絕對控股,究竟是利還是弊呢?
有利之處非常明顯:電網的品牌、經驗、人才、資金、技術等無一不強,其他主體根本沒有可比性。絕對控股之后,借助這些傳統優勢發展配電試點,有望獲得順利發展。
弊端也同樣存在:一是電網公司絕對控股之后,意味著一切都是照方抓藥,做出改變、按照新的思路發展增量配電的可能性幾乎為零,這顯然不符合增量配電試點推出的初衷。與其絕對控股,還不如像以前一樣全部交給電網公司,干脆就不改革了;二是增量配電試點承擔著吸納社會資本投資的重任,電網公司絕對控股肯定會減少社會資本的投入量、影響社會資本的投資熱情,大大影響政策的實施效果。
在電網公司堅持絕對控股的一些試點中,原本積極投入的社會資本和地方政府已經或不知所措,或準備打退堂鼓了。
第三個問題:對于電網公司的所屬企業從事競爭性售電,有沒有限制?與對其他售電主體的監管要求有沒有不同?
電網公司的所屬企業如三產單位參與競爭性售電也不是什么新鮮事了。某些地區的交易中心公示的10家售電公司中,至少有5家是電網公司所屬的售電公司。
問題是:電網公司的售電公司從事的是競爭性售電業務,這類業務與非市場化的售電業務如何區分?如何防止電網公司利用自身優勢協助自己的競爭性售電公司開展業務,乃至排擠、打壓其他社會化售電公司?
在實際工作中,已經發生了電網系售電公司乃至電網工作人員利用控制輸配電網的壟斷優勢威脅用戶的情況。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那勢必會導致不公平競爭,直接打擊社會化售電公司的積極性。
第四個問題:區域電力市場與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是什么關系?中國究竟要建立怎樣的電力市場?
探索建立區域電力市場是中央9號文的明確要求,發改委能源局也發了一系列文件支持區域電力市場建設。但在具體落實的問題上卻是一波三折,特別是京津冀區域電力市場,短短幾個月內就經歷了發改委、能源局發文力推,到若隱若現的局面。
另一方面,國網公司卻在大張旗鼓地提出要建立“國家-省”兩級交易平臺,建立全國電力市場,公開的文字一直查不到提及區域電力市場建設的內容。
這區域電力市場到底是建還是不建?建的話在哪里建?總不能建成空中樓閣吧?更重要的是一種心理暗示:連建設怎樣的電力市場都飄忽不定,讓市場主體如何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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