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環保部將從嚴整治環保問題,在史上最嚴“環保法”發威的同時,確保督查風暴“五步法”見效,使企業守法逐步成為常態。
京津冀及周邊
環保部近日通報,截止6月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8個城市已經核查出“散亂污”企業17.6萬家。
對無法升級改造達標排放的企業,今年9月底前將一律關閉。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通報: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開展三個月以來,強化督查組已經檢查超過3.2萬家企業。
其中超過2萬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占比達到64%以上,尤其是“散亂污”企業問題,治污設施不完善等違法問題數量突出。
“到6月底,各地核查上報的‘散亂污’企業達到了17.6萬家,9月底,要求不能進行升級改造的企業一律要進行取締關閉。到了冬季如果發現這類問題,不但要嚴格處理企業,也要追責地方政府。通過強化督查,希望能解決大氣污染治理中的頑疾。 ”
田為勇介紹說:
環保部執行非常嚴格的銷賬制度,以“散亂污”企業整治為例,對要關停的企業必須實現“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場地。
此前,對于強化督查覆蓋面過大,“環保督查影響地方經濟”的說法引發了廣泛關注。
對此,田為勇回應,對環境違法企業采取高壓態勢,并不會影響社會經濟正常發展。
2017年是環保部第三年開展《環境保護法》實施年活動。
但田為勇表示,部分地區對環境違法查處力度仍顯不足,京津冀地區查處案件數量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河北、吉林等八個省區市超過50%的區縣沒有適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
“如果史上最嚴‘環保法’規定的幾樣武器都沒有使用過,又怎么算是‘環保法’落地?”
田為勇稱,過去,環保執法只有罰款一種手段,現在,四個配套辦法賦予了環保部門更多強制的權力。
田為勇表示,將繼續加大力度,促使基層執法取得實效。
在“環保法”緊鑼密鼓落實的同時,督查風暴也在遵循新環保部長李干杰的“五步法”而有序推進。
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2017年6月27日新環保部部長李干杰上任。李干杰上任后的第一項公開活動,即接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的第四批培訓人員。會上,李干杰提出“五步法”環保督查的新管理思路。
所謂的“五步法”,即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的一套“組合拳”。
具體而言:
第一步:督查,即督查人員到現場發現問題。
第二步:交辦,涉及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問題,由環保部將給當地政府發文件正式交辦,即“記上了賬、掛上了單”。
第三步:巡查,環保部各司局派人巡查各地政府“掛的單”是否完成,進度如何?
第四步:約談,若巡查中發現治理進度緩慢、整改不力,環保部將約談地方政府有關領導。約談后,環保部還將再派人“回頭看”。
第五步:專項督察,對于仍然“無動于衷”的地方,還將啟動“機動式”“點穴式”的中央專項督察,追責到人,以保證問題得到全面解決。
下半年環保督查重點
7-8月督查重點:
督查各地是否于6月底前完成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
“高架源”自動監測設備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
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情況。
9月督查重點:
9月底前,城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行為;
督查各地是否完成錯峰生產方案及名單制定工作,重點行業中不執行錯峰生產的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并按《工作方案》要求進行審批或備案。
10月之后督查重點:
“小散亂污”企業10月底前取締任務完成情況;
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10月底前淘汰工作完成情況;
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情況;
鋼鐵、水泥等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情況;
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情況。
各省市環保督查時間安排
京津冀地區
督查時間:
第四批督查從7月14日開始,今年每個城市要督查25輪次。
督查范圍:
“2+26”城市具體為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市,河南省鄭州、新鄉、鶴壁、安陽、焦作、濮陽、開封市。
督查內容:
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
廣東省
督查時間:
2017年6月-2018年2月,為期9個月。
督查范圍:
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清遠、云浮9市。
督查力度:
全省調動約20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對9市開展為期9個月、18輪次的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專項督查。
督查內容:
包括各地落實省“氣十條”、“水十條”、大氣強化措施工作進展情況;
“散亂污”、“十小”企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的取締情況;
重點信訪案件處理情況,重點行業污染整治情況,重點流域污染整治情況,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情況,以及交辦的其他督查任務。
山東省
督查時間:
2017年6月28日-2018年3月31日,為期9個月。
督查范圍:
7個傳輸通道城市,即: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
督查內容:
一是重點行業企業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
二是“小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情況。
江蘇省
督查時間:
7月7日-8月5日
督查范圍:
徐州、南通和揚州市
督查內容:
重點了解市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環境保護重點任務推進情況、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情況、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推進情況、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和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等內容;
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
重點督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263”專項行動進展情況。
四川省
督查時間:
2017年5月-2018年2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為重點督查時間),為期10個月。
督查范圍:
以成都、德陽、綿陽、遂寧、樂山、雅安、眉山、資陽8市為重點。
督查內容:
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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