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品的危險等級是根據閃點劃分的
閃點是表示石油產品蒸發傾向和安全性質的項目。閃點在45℃以下的叫易燃品;45℃以上的為可燃品。從閃點可判斷油品組成的輕重,鑒定油品發生火災的危險性,閃點越高越安全。
2.危險特性分類
根據國家GB6944—2012《危險貨物和品名編號》的規定,按危險貨物具有的危險性或最主要的危險性分為9個類別:
第1類:爆炸品;第2類:氣體;第3類:易燃液體;第4類:易燃固體、易于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第6類: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第7類:放射性物質。第8類:腐蝕性物質。第9類: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包括危害環境物質。其中前5類都是燃爆危險品,后4類中很多物質也具有燃爆危險性。
3.潤滑油的性能
第一、不具有易燃的特性;第二、不具備強腐蝕性;第三、不具備易揮發性; 第四、不具備不易包裝性;第五、不具備不易儲運性。因此,潤滑油不屬于危險品,可以不用按照危險品運輸、儲存的條例執行。但是潤滑油也屬于化工產品,也要確保安全的儲存和運輸,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4.閃點的重要意義
閃點在消防工作中有著重要的意義,閃點是表征易燃可燃液體火災危險性的一項重要參數:閃點是可燃液體生產、儲存場所火災危險性分類的重要依據,是甲、乙、丙類危險液體分類的依據。根據消防工程設計及應用,根據閃點的不同將可燃液體分為了三大種類。即:
甲類液體:閃點小于28℃的液體。(如原油、汽油等)
乙類液體:閃點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體。(如噴氣燃料、燈用煤油)
丙類液體:閃點大于60℃以上的液體。(重油、柴油、潤滑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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