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成品油消費稅新公告推出后,對市場的影響不斷被擴大,再加上受上調預期提振,國內成品油批發價格應聲推漲,尤其是汽油價格出現跳躍式上行,漲幅一次達千元以上。盡管本周一,主營即帶頭回調汽油報價,市場理性氣氛稍有回歸,但成品油消費稅問題仍持續發酵。
因成品油發票是指銷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稱“成品油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故燃料油赫然在列,而地方煉廠原料端變票行為亦持續存在,故市場關注焦點開始向上傳導,繼汽油價格漲漲跌跌過后,市場開始擔憂此番消費稅問題是否會影響到地煉開工甚至是原料采購。
就此多名市場人士了解,多數地方煉廠對此持謹慎觀望態度,稱會否影響到原油采購尚需觀察。但市場悲觀聲音也持續存在,稱后期燃料油變票將會更加困難,直至生存空間被壓縮殆盡。據悉,此前地煉平衡稅收成本,因并無具體當期時間規定,故票據方面總有時間及空間來操作,從而進行部分抵扣。而新規實行后,存在即期時間規定,而納稅人當期申報的某一類成品油銷售數量,應大于或等于開具的該同一類成品油發票所載明的數量,如若不符,納稅人的稅控設備將被解鎖,二者無疑將增加運作難度,可操作的時間差將被嚴重擠壓。當然,政策實施進度究竟如何仍有待時間驗證,起碼相關部門仍留給市場近兩個月的時間消化應對。
而新公告中還提到,申報扣除的成品油數量,應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憑證載明數量。而煉廠產出成品油的數量大都根據原料數量以及配套裝置情況確定收率范圍,后期成品油發票數量開出亦較為嚴重。這種情況對煉廠正常生產成品油影響不大,但是部分煉廠亦牽扯調和一部分油品調和,特別是汽油調和量較大,且后期發票處理較為復雜,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汽油產量。而柴油調和量較少,且發票處理更為容易,影響要小于汽油。
另外,新規定正式實施后,對煉廠產出產品數量有嚴格規定,煉廠后期變票銷售的難度將加大,通過該方式避稅的方式或將受到限制。
目前來看,市場整體形勢依然較為樂觀,且煉廠生產裝置種類較多,產品產出品種也較為復雜,煉廠通過各產品之間協調做到稅費平衡也未嘗不可。然而當前新公告尚未實施,具體的影響仍處于推測階段,但不可否認的是,3月1日,新公告實施后,地方煉廠在原料采購以及產品生產銷售方面的措施會有相應的調整,但大方向變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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