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齒輪油和車輛齒輪油的區別
1、用的場合不同。前者用于固定的工業設備齒輪箱潤滑,后者用于移動的車載齒輪箱潤滑。也就是說,后者用油的環境溫度變化大,又系流動設備,高低溫要求相對亦高。因此車輛齒輪油需有多級和單級之分。
2、中負荷、重負荷的車輛齒輪一般為雙曲線齒輪,較之常為圓柱形或錐形的工業齒輪承載要求更高。因此中負荷車輛齒輪油的承載能力相當于重負荷工業齒輪油。故相當黏度等級的中負荷車輛齒輪油可以替代重負荷工業齒輪油如90 GL-4或85W/90 GL-4可替代220 CKD。
3、車輛齒輪油的黏度等級是按美國汽車工程師協會SAE的規定分類,測定的是100℃時的運動黏度。而工業齒輪油是按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規定分類,測定的是40℃時的運動黏度。因此替代須經換算。
4、分類方面,ISO只規定了工業齒輪油的分類符號C,并沒有特別規定車輛齒輪油的分組符號。我國采用API使用GL-3、GL-4、GL-5分類。此關系在工業齒輪油標準的附錄B中予以說明。
另外,工業齒輪油在摩擦磨損方面的特殊評定手段主要體現在:四球試驗、梯姆肯試驗和齒輪機試驗。而車輛齒輪油則必須通過CRC L-37(高速低扭矩、低速高扭矩)和CRC L42(高速沖擊負荷)來評定其承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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